巴拿马位于中美洲地峡,东连哥伦比亚,西接哥斯达黎加,南濒太平洋,北临加勒比海,面积7.55万平方公里,连接中美洲和南美洲,巴拿马运河从北至南沟通大西洋和太平洋,有“世界桥梁”之称。巴全境地势起伏,沟谷纵横,除南北沿海平原外,多为山地,最高峰为巴鲁火山 (Volcán Barú),海拔 3475 米。河流多达400余条,较大的有图伊拉河、切波河及查格雷斯河巴拿马政局稳定,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巴拿马运河、科隆自贸区、区域金融中心和旅游业并称四大经济支柱,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
中国和巴拿马自2017年6月建交以来,双边关系强劲起步。在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经贸合作潜力不断释放,持续蓬勃发展,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格局。据中国海关统计,2022年中巴贸易额138.9亿美元,其中,中方出口额126.5美元,进口额12.4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2.5%、24.5%和5.5%。目前,中国是巴拿马第一大贸易伙伴、科隆自由贸易区第一大供货国和巴拿马运河第二大用户。巴拿马优越的营商环境和中巴密切的合作关系吸引了大批中资企业来巴拿马投资兴业。目前,有40多家中资企业在巴拿马开展业务,其中20余家企业将其区域中心(总部)设在巴拿马,经营范围涵盖贸易、金融、航运、基础设施、物流、房地产等多个行业。另有100余家民营企业在科隆自由区从事贸易。
01.
当地货币
在巴拿马,美元自由流通,巴拿马货币巴波亚(Balboa)作为辅币,巴波亚与美元等值。
根据巴拿马税法,公司从事以下活动不需要缴纳所得税:
通过位于巴拿马的公司办公室开具发票销售商品和货物,如果这些产品或货物留在国外,并且开具给位于巴拿马的公司的价格低于销售给第三方的价格。
通过位于巴拿马的公司指导将在巴拿马境外生效、完成或执行的交易。
从巴拿马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分配股息和汇出利润,当这些收入不在巴拿马产生时。
除了上述税收优惠外,公司还享有股东和董事方面的好处。这些好处包括:
股东可以是巴拿马人或外国人,也可以是外国法律实体。
对董事和官员没有国籍或居留要求。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可以在任何国家举行。
《商业法典》(1916年第2号法律)提供了其他类型的协会或合伙形式:
普通合伙(Sociedades Colectivas):在这种协会中,合伙人的责任是无限的,除非合伙协议规定某个合伙人将对有限的金额负责,该金额不得低于其对合伙的出资。
简单有限责任合伙(Sociedad en Comandita Simple):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责任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共同承担管理责任,并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合伙人的责任仅限于其投资的资本金额。
有限责任公司(Sociedades de Responsabilidad Limitada):在这种类型的实体中,合伙人的责任限于其个人的资本参与。
股份合伙(Sociedad en Comandita por Acciones):类似于简单有限责任合伙,但合伙人的资本以股份形式表现。
私人利益基金会(Fundaciones de Interés Privado):主要用于遗产规划的基金会,允许在无需经过法院程序的情况下转移已故创始人的资产。这些实体由1995年第25号法律监管。
上述法律实体必须在巴拿马公共登记处注册,以获得完全的法律权利和权力来开展其活动。该过程涉及填写一份由巴拿马公证人出具的公证书,该公证书由巴拿马持牌律师准备的会议记录来完成。由于《外国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CTA)和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关于反洗钱标准的规定,巴拿马必须自动披露巴拿马公司和信托基金的受益所有人。此外,2015年第18号法律不允许发行记名股票,除非是受证券交易所信息监管的上市公司,或记名股票与持牌证券托管人相关联。还有2015年第23号法律中规定的扩大尽职调查程序的义务。“关联”记名股票允许其存在,同时为执法机构提供一定程度的透明度。
除了上述实体和合伙形式外,2020年第186号法律创建了一种新的法律实体,称为有限责任创业公司(Sociedades de Emprendimiento de Responsabilidad Limitada)。这种类型实体的主要特点包括:
只能由一至五名个人构成,且这些个人不能是另一家有限责任创业公司的成员。
责任限于实体因业务活动而承担的任何义务,每个合伙人对经济责任的承担限于其参与(已投入或承诺投入)的份额。
不需要有常驻或注册代理人,且不受公司年费的约束。
最低股本为500美元。
每年可以有高达100万美元的总收入。如果超过此总收入,实体将被要求转换为巴拿马法律授权的其他任何类型的实体。
不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两年内免征公司所得税,进口关税可减免高达50%。
02.
投资主管部门
巴拿马工商部投资促进司是巴政府主管外资的负责机构。巴拿马贸易投资促进局(PROPANAMA)是巴拿马投资贸易促进机构。巴拿马资本市场完全开放,外国投资原则上不需预经审批,但申请特定奖励政策者除外。在巴拿马开业的银行必须拥有巴拿马银行监管署颁发的营业许可,从事保险类业务也需要得到相应财政监察机构的许可。
03.
投资行业的规定
巴拿马没有针对外资管理的专项法律,现有制度适用于本国公民和外国人。巴拿马宪法保护私有财产和知识产权,保障企业自有经营,外资享受国民待遇和非歧视原则,但法律可以因为工作、健康、公共安全、国民经济等原因限制外国人从事特定经济活动。此外,战争期间根据国际法规定,对来自特定国家和地区的人员也可采取特别措施。
【鼓励外国制造业投资优惠政策】
【税收】
根据巴拿马宪法,除非税款已经通过正式立法设立,否则不得征收任何税款或贡献。巴拿马的税收制度基于地域原则,这意味着所有来自本地业务的收入都需缴纳所得税,除非特殊法律另有规定,而来自国外的收入则不需缴税。巴拿马来源的收入被视为从任何服务或活动中产生的所有收入,这些收入使位于巴拿马的任何人受益,包括费用、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如果此类收入是通过位于巴拿马境外的个人或法律实体获得的,则应扣缴的税款金额是通常作为巴拿马来源收入应纳税额的一半。从国外进行的活动或交易中获得的收入被视为外国来源的收入,不需缴税。双重征税是指同一笔交易或收入来源被两个或更多税务机关征税。这种情况可能发生在单一国家内,当多个独立的政府单位有权对一笔交易或收入来源征税时,或者也可能发生在不同主权国家分别征税的情况下,这时被称为国际双重征税。一个国家可以单方面提供外国税款抵免,或者对外国来源收入完全免税。许多国家签署了双重征税协定,以减轻双重征税的影响,这些协定可能涵盖所得税和资本税,但中国没有签署。
(1)企业所得税。巴拿马按照属地原则征税,即仅就巴拿马境内发生的商业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与所得征税。所得税纳税人分为个人、公司、信托和合资企业,通常按照整体计税。企业所得税税率通常为25%(适用于应税所得和资本利得)。能源、电信、金融、保险、银行、采矿行业适用27.5%的所得税率。年营业额不超过20万美元的公司,适用个人所得税的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营业额超过150万美元的纳税人,按替代性最低税额的计算方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来源于巴拿马的收入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税基为以下两者中的孰高者:
①实际净应纳税所得额;
②总应税收入(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国外收入)的4.67%部分。
外国公司仅对其在巴拿马经营获得的收入付税。公司与在巴拿马公司交易、但从国外贸易中获得的收入被视为国外收入,但出口货物获得的收入视为应税收入,科隆自由区企业及某些工业产品享有部分豁免权。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亏损可以在接下来的5个会计期内扣除,最多一年扣除亏损的20%,且不超过每年应纳税所得的50%。亏损不能向前扣除。转移定价规定只适用于与巴拿马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议并已生效的国家的关联方进行的交易。
(2)个人所得税。巴拿马按照属地原则征收个人所得税,即仅就来源于巴拿马境内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一个税收年度中在巴拿马停留超过183天的个人为个税纳税人。巴拿马居民的个税采用累进税率,免征额为1.1万美元/年,1.1─5万美元部分税率为15%,超过5万美元的部分适用25%税率。非居民就来自巴拿马的总收入按15%的税率缴纳个税。离职补偿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3)教育保险税。巴拿马居民须按其工资收入的1.25%缴纳教育保险税,非巴拿马居民须缴纳工资收入2.75%的教育保险税。雇主须缴纳员工收入1.5%的教育保险税。
(4)增值税。普通商品增值税为7%,酒类为10%,香烟为15%。在所有销售环节均需征收。出售土地、楼房以及由雇员提供的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畴。出口免税或可享受退税优惠。销售药品、食品和特定的婴儿产品免税,或可抵扣部分增值税。金融持牌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佣金除外)、出口货物、在自由贸易区的交易、货物运输、陆运或海上客运服务、原及其副产品、食品、药品、报纸和杂志、学校相关项目、进口用于非商业用途的飞机(不含航天器)、直升飞机、游艇、游船等免税。租赁合同期限超过6个月房屋租赁免税。
(5)消费税。消费税税基包括向购买者收取的价格,加上除增值税外的其他税费。产品有关税率如下:
(6)资本收益税。房地产经营企业与非房地产企业适用不同的资本收益税。房地产企业(不动产业务占总收入51%以上的)适用累进税率:
(1)新建房产价值低于35,000美元,税率为0.5%;(2)新建房产价值在35,000至80,000美元之间,税率为1.5%;
(3)新建房产价值高于80,000美元,税率为2.5%;(4)所有商用地产的适用税率为4.5%。
非房地产经营企业的房地产销售,税率一般是10%,买方先按扣缴交易金额的3%预提所得税,税基取如下两项中的较高者:
(1)总资本收益(减掉可允许的支出);
(2)核定的资产应税价值。转让政府债券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转让股票所得按10%缴纳所得税。
买方需替卖方扣缴交易金额5%作为预提所得税,该税额可以抵扣最终的与该资本收益相关的所得税额。
(7)经营许可税。税额按总资产减总负债后的权益的2%计算,最低为100美元,年最高征税不超过6万美元。资本少于1万美元的法人或自然人可免税。自由区企业适用的税率为1%,最高不超过5万美元。
(8)股息税。公司在付所得税后,在向股东分配利润之前,必须先预扣10%的股息税。若是无记名股票,则需预扣20%的股息税。若公司同时经营国内和国外业务,从国外获得的收入、出口收入或免税收入分配给股东时则需预扣5%的股息税。上述规定适用于本国和外国股东,不论他们在哪里接受股利。5%的税率也适用于在免税区或在有特殊免税制度的经济区域内成立的实体,不论收入来源为何。
(9)预扣所得税。向外国实体支付的特许使用权费和利息按12.5%的税率缴纳预扣所得税。该税率也适用于利息支付。股息收入按5%、10%或20%的税率缴纳预扣所得税。一般而言,手续费和专业服务按汇款的20%─50%缴纳预扣所得税。
(10)特许经营税。依法在巴拿马公司注册处进行注册的公司必须在注册时缴纳250美元,之后每年缴纳300美元。特许经营税不适用于非营利组织、民事合伙和合作社。
(11)印花税。仅针对部分可转让单据/文件征税。从事增值税免除活动的所有公司和个人必须就所开具发票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按照每开具100美元发票缴纳10美分的税率进行计算。
(12)市政税。所有在巴拿马境内发生的工业、商业或营利活动都应在经商所在城市缴纳市政税。每个公司在开始营业后,就会在相应的城市进行业务登记。税率由每个城市根据每个公司的经济活动和年度收入总额自行决定。
【居留】
投资者许可和签证由多项法令规范。申请临时或永久居留许可必须通过合法代表向国家移民局提出。以下是一些可供投资者选择的签证和许可:
<商务投资者签证>:要求在任何新业务或公司中最低投资160,000美元。如果投资者有家属,每增加一名家属,投资金额需增加2,000美元。此外,还需要商业营业执照和社会保障登记,并且必须雇佣五名巴拿马员工。在2年临时居留签证期满后,个人将获得永久居留许可。
<巴拿马-太平洋特别经济区投资者签证>:适用于在巴拿马-太平洋特别经济区注册的公司中最低投资250,000美元的外国人。投资资金必须来自国外。
<科隆自贸区雇佣的外国人员许可>:仅适用于被雇佣担任执行、机密和管理职位或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外国人,这些人员必须在获准在科隆自贸区经营的企业工作。申请此许可的月工资不得低于2,000美元。
<农业投资许可>:允许个人成为临时居民。外国人本人或通过法律实体必须在巴拿马的农业工业或水产养殖业中最低投资60,000美元。如果投资者有家属,每增加一名家属,投资金额需增加500美元。投资必须在农业发展部(MIDA,西班牙语缩写)评估为对国家具有国家利益的地区进行。
<经济实力永久居留许可>:适用于在房地产中投资最低300,000美元的外国人,或在位于该国的银行的固定期限存款中投资,或上述选项的组合。资金必须来自国外,每增加一名家属,财务可靠性必须增加2,000美元。
<阿瓜杜尔塞特别经济区投资者永久居留许可>:适用于在阿瓜杜尔塞特别经济区成立的公司中至少投资300,000美元风险资本的外国人。该许可有效期为两年,允许在该国和特别经济区居住。
<投资者居留许可>:基于以下任何一种投资类型的外国人:
✅[房地产投资]:通过在一处房地产中最低投资500,000美元。
✅[通过购买合同承诺的房地产投资]:通过由当地银行或受托人管理的最低500,000美元的信托存款,承诺购买同等价值的一处房地产。
✅[通过经纪公司进行的投资]:通过在证券市场监管局批准的经纪公司进行的最低500,000美元的一处或多处证券发行人投资,其业务影响国家领土,通过巴拿马证券市场进行,并且从投资之日起至少维持五年。
✅[银行部门的固定期限存款投资]:通过最低750,000美元的固定期限存款,期限为五年。
以下是关于巴拿马投资移民签证的详细信息:
投资移民签证类型及要求
<阿瓜杜尔塞特别经济区投资者永久居留许可>:适用于在阿瓜杜尔塞特别经济区成立的公司中至少投资300,000美元风险资本的外国人。该许可有效期为两年,允许在该国和特别经济区居住。
<再造林投资者签证>:通过在至少二十公顷的政府认证再造林项目中最低投资80,000美元获得。每增加一名家属,需额外投资2,000美元。
<自由贸易区投资者签证>:适用于在自由贸易区的获准促进者或经营者中投资250,000美元的外国人,资金需来自国外。2年临时居留签证期满后,个人将获得永久居留许可。
<呼叫中心投资者签证>:适用于在获准的呼叫中心中投资250,000美元的外国人,资金需来自国外。
<电影和视听产业投资者签证>:适用于在电影产业中最低投资150,000美元的外国人,资金需来自国外。
<远程工作者短期签证>:适用于与外国跨国公司签订合同的运营人员或自雇者,以远程工作方式履行职责,其工作产生国外影响且从国外来源获得收入,年收入不低于36,000美元,或等值外币。
其他注意事项
额外程序费用:申请上述签证可能需要支付额外的程序费用。
申请流程:申请者需通过合法代表向国家移民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投资证明、个人资料等文件。
居留优势:巴拿马居留签证持有者可享受便利的居留条件,如无需强制居住规定,可在巴拿马自由生活和工作。
巴拿马的投资移民政策为全球投资者提供了多种途径获得居留权,不同类型的签证满足了不同投资者的需求,从房地产投资到特定产业投资,再到远程工作,都有相应的签证类别可供选择。
建议来巴拿马投资的中资企业注意两方面问题:一是要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巴拿马政府为吸引外资制订了多项优惠政策,来巴拿马投资的中国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和业务专长选择适当的投资方式,以争取最大的优惠。二是要严守当地法律法规。巴拿马对各种违法行为处罚严厉,企业切忌弄虚作假、谎报材料,更要杜绝贿赂等违法行为。
END
律意是一家创新型综合性跨境法律服务平台。基于创始团队在法律大数据及法律服务行业近20年的经验,拥有覆盖全球151个国家和地区的资深律师网络及各行业法律专家资源,已经为数十家跨境制造与消费类企业节约了50%的时间与经济成本。致力于为企业出海提供专业、完善、便捷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联系电话:+86 21 31200806
邮箱:inquiry@lawpurpose.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