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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关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青岛华和普会计师事务所
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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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华和普财税提供财税法一体化服务

华和普财税提供财税法一体化服务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9号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要求,现就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以下简称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二、本公告所称专用设备,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财政部 税务总局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财税〔2018〕8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财税〔2017〕71号)的专用设备。专用设备改造后仍应符合上述目录规定条件,不符合上述目录规定条件的不得享受优惠。上述目录如有更新,从其规定。

  

  三、本公告所称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是指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技术对专用设备进行技术改进和优化,从而提高该设备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数据采集。利用传感、自动识别、系统读取、工业控制数据解析等数据采集技术,将专用设备的性能参数、运行状态和环境状态等信息转化为数字形式,实现对专用设备信息的监测和采集。

  

  2.数据传输和存储。利用网络连接、协议转换、数据存储等数据传输和管理技术,将采集的专用设备数据传输和存储,实现对专用设备采集数据的有效汇集。

  

  3.数据分析。利用数据计算处理、统计分析、建模仿真等数据分析技术,对采集的专用设备信息进行深度分析,实现专用设备故障诊断、预测维护、优化运行等方面的改进。

  

  4.智能控制。利用自动化技术和智能化技术,对专用设备监测告警、动态调参、反馈控制等功能进行升级,实现专用设备的智能化控制。

  

  5.数字安全与防护。利用数据加密、漏洞扫描、权限控制、冗余备份等数据和网络安全技术,对专用设备的数据机密性和完整性进行强化,实现专用设备数据和网络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的明显提升。

  

  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规定的其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情形。

  

  四、享受本公告税收优惠的改造投入,是指企业对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过程中发生的并形成该专用设备固定资产价值的支出,但不包括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专用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

  

  五、本公告所称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是指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减征、免征税额后的余额。

  

  六、享受本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应当自身实际使用改造后的专用设备。企业在专用设备改造完成后五个纳税年度内转让、出租的,应在该专用设备停止使用当月停止享受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七、承租方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并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设备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企业的专用设备,承租方企业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可按本公告规定享受优惠。如融资租赁期届满后租赁设备所有权未转移至承租方企业的,承租方企业应停止享受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八、企业利用财政拨款资金进行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得抵免企业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九、企业应对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进行单独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支出;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多个专用设备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应按照不同的专用设备分别归集相关支出。对相关支出划分不清的,不得享受本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十、企业享受本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应事先制定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方案,或取得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登记的技术开发合同或技术服务合同,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税务部门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不能准确判断是否属于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可提请地市级(含)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科技部门等鉴定。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4年7月12日


华和普税收风险测评服务意向书 

一、什么是华和普税收风险测评

华和普税收风险测评,采用RPA技术一键采集企业财务报表系统、纳税申报系统、采购发票系统、销售发票系统、上下游客户系统信息,对企业的财务指标、税务指标、发票数据等进行全面诊断,并结合大数据分析,由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出具税收风险测评报告》,帮助企业管理税务合规风险,提出税收筹划方案。

二、税收风险测评报告体系(18个主测评点48个辅助测评点)

1、购销发票分析

A、进销货物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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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供应商零税率、顶额、敏感业务发票分析。

F、前十大客户和供应商分析。

2、财务指标分析

A、销售毛利指标与同行业比较分析

B、三项费用指标与同行业比较分析

C、研发费用占比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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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虚增成本指标分析。

3、综合税收风险分析

A、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申报收入与财务报表收入、销项发票金额对比分析

B、增值税应纳税额与毛利比值分析

C、增值税留抵退税风险分析

D、购销两头在外风险分析

E、暂估风险分析

F、税收筹划风险分析

三、服务流程

1、商务洽谈,签订合同(测评费980,性价比高)

2、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现场或线上测评(可远程测评,专业高效)

3、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对测评报告进行分析、复核(66风险测评点) 

4、向委托方解读税收风险测评报告(提供纸质报告30-50页)

5、结合解读反馈出具税收筹划方案》(定制化税筹方案,系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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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和普财税咨询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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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华和普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230
号国贸大厦A座
首席合伙人:殷茂刚  七证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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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华和普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隶属于华和普财税咨询集团,由“七证会计师”殷茂刚先生创建。殷茂刚先生集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高级经济师七个权威证书于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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