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进行业诚信建设 共建良好营商环境
济南地产诚信联盟成立
企业作为营商主体,既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受益者,又是良好营商环境的参与者和建设者。在国家、省、市持续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背景下,以推进行业诚信建设、共建良好营商环境为目的,囊括济南房地产开发及上下游关联行业的济南地产诚信联盟,9月3日在济南成立。
市国土资源局等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出席会议(上下滑动)
济南地产诚信联盟是由济南市房地产业协会和济南日报报业集团联合发起成立的非营利性公益平台。联盟成员以驻济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主,同时涵盖房地产上下游关联行业企业、机构。业务范围包括宣传诚信建设与房地产市场调控相关政策,组织开展政企互动、联盟内部交流和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宣传推广房地产领域诚信品牌等。
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市人防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市更新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投资促进局、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济南城投集团、济南日报报业集团、市房地产业协会、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山东省地坪行业协会、山东建筑大学房地产校友会、山东师范大学房地产校友会、山东财经大学房地产校友会有关领导,驻济主要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设计、营销、策划、经纪、建材、施工等房地产关联行业企业负责人,以及部分驻济金融机构负责人,约200人参加了联盟成立大会。

济南日报报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济南日报社社长马利致词
济南日报报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济南日报社社长马利在致词中表示,报业集团与市房地产业协会联合策划组织优化房地产领域营商环境座谈会,发起成立济南地产诚信联盟,目的是架起政企沟通的桥梁,搭建跨界交流的平台,倡导企业切实加强自律、诚信守法经营,以实际行动推进行业诚信建设,携手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建房地产领域良好营商环境,推动行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为建设“大强美富通”的国际化大都市,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在联盟成立仪式上,山东师范大学商学院房地产经营管理系主任、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程道平教授就推进文化建设、打造诚信品牌问题,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上了生动一课。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李刚发布了《共建良好营商环境倡议书》;济南地产诚信联盟成员代表、济南日报城建新闻中心主任李景体代表联盟宣读了《诚信守法经营共创美好生活——济南地产诚信联盟诚信守法经营宣言》;联盟成员代表、山东建筑大学房地产校友会会长周倩代表所有联盟成员做了表态发言。市城乡建设委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副处长杨强林、市规划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姜澍分别就企业普遍关心的项目综合验收、建设项目规划手续办理等问题,为大家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相关政策举措。

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刘岷宣布济南地产诚信联盟成立
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山东绿地泉控股集团董事长刘岷表示,优化营商环境不能仅仅依赖政府,企业也同样担负重大社会责任,树立诚信意识,诚信守法经营是必不可少的。房地产业与国计民生关系重大,济南地产诚信联盟以房地产企业为主体,涵盖上下游产业链,涉及面比较广,希望驻济房地产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和支持济南地产诚信联盟的各项活动,让联盟成为济南地产行业的一面光辉旗帜,为共建良好营商环境,促进济南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共建良好营商环境倡议书
2018年6月,济南市委、市政府推出《深化“一次办成”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专门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对推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推行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等事项迅速安排部署,为房地产企业经营提供了极大的方便条件。政府对企业的关心和支持和我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环境的改善,我们开发企业深有感触。企业既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受益者,又是良好营商环境的参与者和建设者。在政府下大力气优化营商环境的同时,作为城市建设主力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无动于衷,应该在诚信守法经营方面强化自律意识、做出表率。为此,济南市房地产业协会与济南日报联合发起成立“济南地产诚信联盟”,向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出倡议:
一、要严格遵守房地产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不要误导欺诈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
二、要严格按照资质审批及开发建设流程上报有关材料;不要瞒报、漏报、擅自更改或提供虚假材料;
三、要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进行项目建设;不要擅自更改规划设计。
四、要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和规范施工,确保房屋质量达到验收备案标准;不要违反技术规范施工,以免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
五、要严格按照房地产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商品营销;不要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进行认购、认筹等。
六、要严格按照政府对商品房价格管理的要求进行房屋销售;不要有变相加价、一房多卖、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要严格按照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不要将未取得备案证明的房屋交付购房人。
八、要严格按照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履行保修义务;不要推诿拖延损害购房者合法权益。
希望我市广大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响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创新举措,自觉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树立济南房地产业的良好形象,共同营造我市房地产开发领域良好的营商环境!
济南市房地产业协会
2018年9月3日
济南地产诚信联盟诚信守法经营宣言
诚信守法经营 共创美好生活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济南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济南地产诚信联盟代表全市房地产开发及关联企业在此郑重承诺:
一、积极响应国家“房住不炒”政策,优先满足刚需,积极支持改善,坚决遏制投机,合理引导住房需求。
二、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企业,以认筹、预订、吸纳会员、购买理财产品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任何形式的意向金、认购金、预订款等费用,不以银行验资等歧视性方式挑选客户。
三、在楼盘展示、销售过程中,通过告知书、现场公示等方式,一次性向购房人告知该商品房周边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站、220KV以上大型变电站、化学工厂、铁路等可能引起气味、污染、辐射、噪声等不利因素。
四、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准售房源,公示销售进度控制表,不捂盘惜售或变相囤积房源。
五、严格遵循新《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虚假、夸大宣传展示楼盘,销售过程中不乱承诺留下后遗症。
六、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不以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付款,或采取一次性付款优先选房等方式,拒绝购房人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
七、保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享有与一次性付款或其他付款方式购房者的同等选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增加限制条件或附加条件,确保公平选择房源。
八、为购房者提供优质的住房产品,拒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不诚信经营行为,坚决维护购房者的消费权益。
九、不将尚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不具备交付条件的商品房强行交付购房者。
十、以一流服务,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舒适、美好的居住环境。
济南地产诚信联盟
2018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