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庆、中秋将至,为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总公司党组纪检组近日就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明确“八个严禁”
一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相互送礼;二是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三是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四是严禁公车私用、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五是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土特产等节礼;六是严禁滥发奖金、津贴和过节福利;七是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八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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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提醒教育
对“八个严禁”,要通过多种方式广而告之,发信号、打招呼,让党员干部人人皆知、牢记于心、不踩“红线”。要加大对典型问题的通报力度,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进一步形成震慑,打消一些人的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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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督检查
突出重点对象,加大抽查暗访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八个严禁”的问题,发现一起、核查一起、严肃处理和通报一起,做到不留情面、不搞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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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责任追究
督促各级领导人员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下属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特别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各级检查组遵守纪律规定的提醒和监督。对不认真履职,以致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问题的,不仅要严肃处理当事人,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