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二:自2020年2月10日起,专利申请受理阶段通知书不再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章”,改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业务章”。 通知三:自2020年2月10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各专利代办处以及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不再提供专利电子申请通知书和决定的纸件副本。 通知四:用户可以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网站对带有电子印章的电子专利证书、通知书及决定电子文件进行校验。
通知一:专利授权公告日在2020年3月3日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不再颁发纸质版专利证书。如需要纸质证书,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网站提出请求获取纸质证书。
通知二:自2020年2月10日起,专利申请受理阶段通知书不再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章”,改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业务章”。
通知三:自2020年2月10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各专利代办处以及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不再提供专利电子申请通知书和决定的纸件副本。
通知四:用户可以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网站对带有电子印章的电子专利证书、通知书及决定电子文件进行校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