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华和普财税法答疑库精选10条(总第50期)

华和普财税法答疑库精选10条(总第50期) 青岛华和普会计师事务所
2026-04-28
4
导读:华和普财税提供财税法一体化服务

华和普财税提供财税法一体化服务


请扫描财税法答疑库二维码

12万条财税法答疑免费查阅



1.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一般纳税人:自2026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适用税率为6%。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纳税人按照规定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的价款,应当以工资、福利支付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为合法有效凭证留存备查。否则,不得扣除。

小规模纳税人:自2026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征收率为3%。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依照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


2.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哪些情形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答: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和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


3.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答:自2026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税率为9%。

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


4.小规模纳税人(除自然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率是多少?

答:自2026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征收率为3%。

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为季度销售额30万元。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


5.如何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答: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6.取得两处以上经营所得,怎么申报经营所得C表?

答: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纳税人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或个人所得税APP办理申报。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路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C表)】,进入经营所得汇总纳税申报界面,选择申报年度,确认申报信息,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

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路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办&查】-【经营所得申报】-【经营所得(C表)】,选中所需申报的税款年度后,点击【开始申报】后进入基本信息页面。纳税人可选择汇总地信息或根据需要新增“被投资单位信息”。点击下一步后进入“税款计算”页,确认税款信息。若确认无误,点击后进入提交结果页面,纳税人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缴税或退税。


7.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是否有申报上的先后顺序?

答: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之后,才可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申报经营所得年度汇总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前,需先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和《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8.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提示未获取到有效的投资方信息,请问该如何处理?

答:首先,获取投资方信息前需先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完成投资者的基础信息采集。通过扣缴端【代扣代缴】子系统的【人员信息采集】菜单采集并报送成功投资者信息。

其次,税务登记信息中的投资者信息不准确,或者与扣缴端采集的基础信息不一致,或者不在有效期内均会导致无法成功获取,可选择到办税服务厅或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深圳)的【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模块申请修改投资者信息,修改后可点击扣缴端【单位信息】→【征收方式】/【投资者信息】→【更新】,手动下载获取企业最新核定信息。或纳税人也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办理申报。


9.2025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办理期限是什么时间?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因此,纳税人需要在2026年3月31日前办理2025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10.企业补发离职员工的工资或年终奖,如何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为其扣缴申报个人所得税?

答: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人员信息采集】查找已离职人员(若无法查询,可点击【更多操作】-【显示离职人员】),将“任职受雇从业信息”的“是否离职后补发工资”修改为“是”,同时选择“补发税款所属月份”。修改完成后,点击【报送】完成人员信息报送。

例如:员工离职后,企业于2026年2月所属期补发2025年终奖,需在【人员信息采集】的“是否离职后补发工资”选“是”,“补发税款所属月份”为2026年2月,纳税人即可在2月属期中补发该离职人员的收入。

注意:人员“补发税款所属月份”必须晚于“离职日期”所在月份。

人员信息报送成功后,到【综合所得申报】模块进行申报即可。



如果您觉得有用

就点“在看”并分享给更多的人吧,谢谢!

华和普财税咨询集团公益学习平台www.hhpcpa.com

垂询电话:0532-86990753 13386393096 

18562803219

长按二维码关注


附件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青岛华和普会计师事务所
青岛华和普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隶属于华和普财税咨询集团,由“七证会计师”殷茂刚先生创建。殷茂刚先生集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高级经济师七个权威证书于一身。
内容 510
粉丝 0
青岛华和普会计师事务所 青岛华和普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隶属于华和普财税咨询集团,由“七证会计师”殷茂刚先生创建。殷茂刚先生集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高级经济师七个权威证书于一身。
总阅读59
粉丝0
内容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