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岁月因劳动而充实,时代因劳动而精彩!“五一”劳动节期间,可以放松的是身心,不能放松的是纪律。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守住廉洁关、过好清廉节。
做到“十严禁”
1、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
2、严禁参加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等;
3、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或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奖金、实物;
4、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一桌餐”隐蔽聚会等活动;
5、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违规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6、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权属单位、服务对象的车辆;
7、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操办、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8、严禁酒驾、醉驾;
9、严禁组织参与封建迷信、赌博等违法活动;
10、严禁违反节日期间值班值守规定,擅自脱岗离岗。
廉洁过节
清廉过节不“失节”
作风建设不“打烊”
“节点”亦是“考点”
请坚守理想信念“高线”
恪守纪律规矩“底线”
过一个廉洁、健康、祥和的节日。
供稿:纪委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