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节能法律法规、依法推动节能工作,提高工业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我司在10月和11月分别受宁都县发改委和上饶市工信局的委托,对两地共12家企事业单位开展了节能监察工作。
监察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以及参照《江西省节能监察应用指南及工作手册》中的要求对企业进行节能监察。
此次监察工作的开展一是为对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及重点用能企业单位能耗限额执行情况等进行专项核查;二是为摸清工业能耗底数,督促已投产企业完成能耗验收,完善能评手续;三是对重点企业能源消费情况进行现场核实,重点检查企业对能源统计方法制度执行情况,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一方面提高了企业对“能耗双控”节能审查及验收工作的重视;另一方面督促企业日常节能降耗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
随着能耗双控工作的进一步推进,企业在日常工作中是否落实了相关的节能措施及使用了相关节能设备,对于能耗双控的完成有着重要意义。我司作为深耕节能减碳技术服务的第三方机构,相关人员从2019年起配合多地主管部门进行了节能监察工作,有着丰富的节能监察现场工作经验。我们将持续秉承专业、精准、客观、公正的原则,为节能主管部门做好监察技术支撑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