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市重点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根据《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我委将组织开展2023年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认定产业领域
主要围绕我市“十四五”时期重点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现代海洋、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
二、有关要求
(一)申请单位需符合《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第五条所要求的基本条件。
(二)各区市、功能区发展改革主管部门为推荐单位,组织开展辖区内单位推荐申报工作;承担单位为中央、省驻青机构及市直企业的工程研究中心可直接向我委申报。
(三)按照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各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申请材料的内容和真实性进行初审,择优推荐。每个推荐单位推荐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家。符合下列2类条件的区市和功能区,可增加推荐名额(2类条件可叠加):
1.国家级、省级区域类双创示范基地和国家级、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核心承载区可增加1个推荐名额(不重复增加,上限为1个);
2.根据2021年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运行评价情况,总体评价为良好等次的区市、功能区可增加1个推荐名额。
中央、省驻青机构限报2家,市直企业限报1家,自主出具推荐函。
(四)各推荐单位在初审时应注意,承担单位为企业的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材料中必须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和《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中有关数据及相关证明材料应与107表一致。
(五)请将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PDF电子版)及推荐单位的推荐文件(含拟申报青岛市工程研究中心汇总表,纸质版一式2份,WORD电子版)于2023年9月27日(星期三)报送我委(收件方式另行通知)。我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认定。请各申报单位及时与推荐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
附件: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5日
市南区发展改革局: 51989690
市北区发展改革局: 85801348
李沧区发展改革局: 51983185
崂山区发展改革局: 88998252
西海岸新区发展改革局: 86989508
城阳区发展改革局: 87866321
即墨区发展改革局: 88551352
胶州市发展改革局: 82288303
平度市发展改革局: 87361726
莱西市发展改革局: 88405906
高新区经济发展促进部: 68686931
保税区发展改革局: 86767597
青岛蓝谷管理局经发和投促部: 67720215
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产业发展部:87701820
上合示范区经济发展部: 85279073
青岛市发展改革委: 85913035 85913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