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刘德增
朗读:少林
古人云:“百善孝为先。”这一句话道出了孝在中华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地位。中华文化重视人伦,倡导仁爱,而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更是人伦道德的基础。孝文化源自我国上古社会,但其价值却超越时空,在当今社会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一)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
《孝经》
中华文化一直强调人是万物之灵,是高贵的。南朝的范晔说过: “夫孝者,百行之冠,众善之始也。”人类的良善行为,是从孝道发端的。一个人只有孝顺自己的父母,才会把这种“爱”发扬光大。可以说,“孝”是检验人是否善良的试金石,没有了“孝”,所谓的关爱他人就是无稽之谈,即使有什么行动,也是表象或伪装。
(二)仁者,人也。亲亲为大。
《中庸》
仁的本质是爱他人,仁爱是人性的体现。这种仁爱,要从亲爱自己的父母开始,然后推己及人,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样,就会让爱滋润着世间的每一个人,让世界充满爱。
(三)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 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
《诗经·蓼莪》
一个人从呱呱坠地,到长大成人,有赖于父母的无私关怀与呵护。父母不仅仅给予我们生命,还养育教育我们。这里连用“生、鞠、拊、畜、长、育、顾、复、腹”九个动词,极细腻地表达了父母对孩子爱护疼惜之情,赞颂了父母的恩情如昊天一样,大而无穷。面对这样博大无私的爱,我们不应该怀着感恩的心去尽力报答吗?不应该做到曾子提倡的“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吗?
缇萦救父
公元前167年,山东临淄有个名叫淳于缇萦的小姑娘。她的父亲淳于意是当地的一位名医,可因为没有医治好一位大商人生病的妻子,这位大商人倚仗权势状告淳于意。当地官吏就判了淳于意“肉刑”,要把他押解到长安去受刑。
淳于意在离家之时,看着送行的五个女儿,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哎,可惜我没有儿子,在我遇到急难时,一个有用的也没有。”
缇萦听父亲这么一说,看了看低头直哭的四个姐姐,然后不顾家人的劝阻,毅然陪同父亲去长安。
缇萦到了长安后,托人写了一封奏章,径直去了朝廷,请守门人呈献给了文帝。文帝看上书的是个小姑娘,非常欣赏她的胆识。只见那奏章上写着:
“我叫淳于缇萦,是淳于意的小女儿。我父亲做官的时候,齐地的人都说他是个清官。这次因为没有医治好病人,被判肉刑。我不但为父亲难过,也为所有受肉刑的人伤心。一个人砍去脚就残废了;割去了鼻子,就再不能安上去,以后就是想改过自新,也没有办法了。我情愿成为官府的奴婢,替父亲赎罪,求皇上给他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缇萦的孝心感动了文帝。文帝不仅赦免了淳于意的罪过,还召集群臣商议,废除了肉刑。缇萦救父的孝行,赢得了天下人的尊敬。
本文选自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初中一年级)
刘德增 总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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