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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电动交通工具、锂离子电池强制性安全标准合规解读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电动交通工具、锂离子电池强制性安全标准合规解读 YMS雅玛森跨境
202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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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将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车、电动滑板、自平衡滑板车以及为这些设备供电的锂离子电池宣布为《2017年燃气和电力(消费者安全)法》下的“申报电气物品”,并公布了相关产品需要适用的强制性安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将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车、电动滑板、自平衡滑板车以及为这些设备供电的锂离子电池宣布为《2017年燃气和电力(消费者安全)法》下的“申报电气物品”,并公布了相关产品需要适用的强制性安全标准。自2025年2月1日起,相关产品需要符合规定的强制性安全标准才可以在新南威尔士州销售。本文将介绍强制性安全标准的主要内容,以便商家更好地推进相关产品合规。

一、强制性安全标准

自2025年2月1日起,新南威尔士州对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池、电动滑板车、电动滑板、自平衡滑板车以及电动微型交通工具电池(以下简称“相关产品“)实施如下强制性安全标准。


(一)电动自行车


1.适用产品范围


电动自行车指具有以下特征的自行车:

  • 通过皮带、链条或齿轮由人力推动的自行车;且

  • 配备一个或多个辅助推进电机;且

  • 不能完全由一个或多个电机推动;且

  • 包含或由可充电锂电池供电;


并包括:

  • 任何相关的推进电池;及

  • 任何相关的充电器。


但不包括:

  • 任何根据《2018年道路车辆标准法》被描述为道路车辆的车辆或任何需要在新南威尔士州注册的车辆。


2.强制性安全标准要求


1)最大连续额定输出不超过500瓦的电动自行车


需要在以下标准中择一遵守:

  • AS 15194:2016 - 自行车 - 电助力自行车 - EPAC 自行车(也称为电助力自行车);或

  • EN 15194:2017+A1:2023 - 自行车 - 电助力自行车 - EPAC 自行车;或

  • UL 2849 - 电动自行车电气系统


2)最大连续额定输出超过500瓦的电动自行车


需要遵守以下标准:

  • UL 2849 - 电动自行车电气系统


(二)电动自行车电池


1.适用产品范围

电动自行车电池是指:用于为电动自行车提供动力的可充电锂电池。


2.强制性安全标准要求


需要在以下标准中择一遵守:

  • EN 50604 - 1:2016+A1:2021 - 用于轻型电动汽车的二次锂电池;或

  • IEC 62133 - 2:2017 - 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二次电池和电池组 - 便携式密封二次电池及由其制成的电池组的安全要求(用于便携式应用)- 第2部分:锂系统;或

  • UL 2271 - 用于轻型电动汽车的电池。


(三)电动滑板车


1.适用产品范围


电动滑板车是指:

  • 踏板车的踏板由前后排成一列的轮子支撑;

  • 由控制前轮的把手操纵;

  • 设计为单人使用;

  • 由一个或多个电机推动;

  • 也可能通过以下方式推动:

  • 重力,或

  • 骑手用一只脚推地,

  • 没有座位或鞍座;

  • 包含或由可充电锂电池供电;


但不包括:

  • 任何根据《2018年道路车辆标准法》被描述为道路车辆的车辆或任何需要在新南威尔士州注册的车辆


2.强制性安全标准要求


需要在以下标准中择一遵守:

  • AS/NZS 60335.2.114:2018(截至2026年11月30日);或

  • AS/NZS 60335.2.114:2023 - 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 - 安全,第 2.114 部分:个人电动运输工具的特殊要求;或

  • EN 17128 - 用于运输人员和货物及相关设施且无需进行道路使用类型核准的轻型机动车辆 - 个人轻型电动车 - 要求和测试方法;或

  • UL 2272 - 个人电动交通工具电气系统。 


(四)自平衡滑板车


1.适用产品范围


自平衡滑板车是指一种可乘坐的设备:

  • 有1个或2个轮子;

  • 没有转向把手、座椅或车把;

  • 包含或由可充电锂电池供电;


并包括:

  • 任何相关的推进电池;

  • 任何相关的充电器;


2.强制性安全标准要求


需要在以下标准中择一遵守:

  • AS/NZS 60335.2.114:2018(截至2026年11月30日);或

  • AS/NZS 60335.2.114:2023 - 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 - 安全,第 2.114 部分:个人电动运输工具的特殊要求;或

  • EN 17128 - 用于运输人员和货物及相关设施且无需进行道路使用类型核准的轻型机动车辆 - 个人轻型电动车 - 要求和测试方法;或

  • UL 2272 - 个人电动交通工具电气系统。


(五)电动滑板


1.适用产品范围


电动滑板是指:

  • 由一个或多个电机驱动的滑板;

  • 包含一块靠近地面的长板,用于支撑人;

  • 通过向左或向右倾斜滑板进行转向;

  • 2个轮子安装在一个可转向的轴上:

  • 位于滑板的前部,和

  • 位于滑板的后部,

  • 配备有效的制动系统,使用制动器、齿轮或电机控制进行控制;

  • 没有车把或方向盘;

  • 包含或由可充电锂电池供电;


并包括

  • 任何相关的推进电池;和

  • 任何相关的充电器。


2.强制性安全标准要求


需要在以下标准中择一遵守:

  • AS/NZS 60335.2.114:2018(截至2026年11月30日);或

  • AS/NZS 60335.2.114:2023 - 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 - 安全,第 2.114 部分:个人电动运输工具的特殊要求;或

  • EN 17128 - 用于运输人员和货物及相关设施且无需进行道路使用类型核准的轻型机动车辆 - 个人轻型电动车 - 要求和测试方法;或

  • UL 2272 - 个人电动交通工具电气系统。


(六)电动微型交通工具电池


1.适用产品范围

电动微型交通工具电池是指:用于为电动滑板车、自平衡滑板车或电动滑板提供电源的可充电锂电池。


2.强制性安全标准要求


需要在以下标准中择一遵守:

  • AS/NZS 60335.2.114:2018(截至2026年11月30日);或

  • AS/NZS 60335.2.114:2023 - 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 - 安全,第 2.114 部分:个人电动运输工具的特殊要求;或

  • UL 2271 - 用于轻型电动汽车的电池。


二、强制测试和认证

自2025年8月1日起,相关产品必须经过以下强制测试及认证后才可以在新南威尔士州销售。


1.强制测试


  • 产品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生产。每种产品(型号)的样品必须由经认可的测试实验室进行测试。

  • 必须取得每种产品(型号)的测试报告,并将其与其他相关文件(由认证机构指定)一起提交给新南威尔士州公平交易或任何其他公认的外部认证计划(REAS)进行认证,包括任何其他州级电气安全监管机构。  

  • 认证机构将认证文件并颁发带有所需产品标记的产品批准证书。  


2.强制认证


  • 认证测试报告必须符合完整的相关标准(包括任何修订)。 

  • 测试实验室可以位于澳大利亚或海外。  

  • 只有经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测试报告才会被接受。 

  • 所有实验室都必须获得相关国家认可机构的认可。例如,在澳大利亚是NATA(澳大利亚国家测试机构协会),在中国是CNAS;在欧洲是相关认可机构等。认证机构将检查认可情况。 


三、强制标记要求

自2026年2月1日起,相关产品必须有符合以下标准的标记才可以在新南威尔士州销售。

  • 一旦申报,所有申报产品必须标有相关批准标记。其中包括产品的证书编号。  

  • 标记必须位于产品本身上,而不仅仅位于包装上。 

  • 标记必须清晰且永久。这通常在显示设备型号参考代码的标签上。 

  • 标记示例:


NSW 标记 - NSWxxxxx 

REAS 标记 - ABC-xxxxxx-EA 

以上内容来源Temu卖家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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