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店铺公司补报税《情况说明》撰写指南
部分零申报的跨境电商店铺公司近期被税务机关要求补报税款。经沟通确认,增值税按1%征收,企业所得税按2025年前三季度2%、第四季度4%的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企业需同步提交一份《情况说明》,本文提供规范模板及关键要点。
⚠️ 重要提示
若仅该店铺公司被预警,且不希望牵连运营主体或其他关联公司,则《情况说明》中无需披露整体业务架构(如“店铺壳公司→平台销售→收入归集至香港公司→回流内地运营主体”等路径)。本文件为配合补报的解释性材料,非认罪书;核心目标是:承认申报瑕疵,完成合规补税。
《情况说明》核心要点
为何无法独立核算?
关于企业所得税申报的情况说明
致:[XX市XX区税务局]
说明主体:[店铺公司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注册地址:XXX
所属期间:2025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一、基本情况
我公司于【成立日期】登记注册,主要从事【亚马逊/希音/TK/速卖通/XX平台】等平台的跨境电商零售业务,面向【主要销售国家/地区】销售【商品类目/品名】。因对跨境电商税收政策理解不足、财务人员配置有限,导致2025年第X季度未能按时准确申报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现经税务机关辅导,主动开展补申报。
二、前期申报偏差原因
(1)业务模式特殊性:公司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境外销售,平台结算周期长、费用扣项复杂(含佣金、广告费、FBA物流费等),财务人员未能及时完整归集境外收入数据,造成申报收入与实际经营存在偏差。
(2)核算条件限制:跨境电商业务涉及多币种结算,平台费用明细获取滞后,公司尚未建立完善的跨境收入确认机制,季度预缴主要依据境内账户流水估算,未能全面反映实际经营规模。
(3)认识偏差:误将“按实际利润预缴”理解为“按到账流水估算”,未充分考虑平台已发生但未结算的销售收入。
三、自查及整改情况
经自查,我公司2025年第X季度存在如下申报差异:
我公司将严格依照税务机关确认的征收方式完成税款补缴。
四、申请核定征收说明
(1)增值税层面:本公司出口货物由第三方货代以“买单出口”方式通关,未取得正式报关单及出口退税联单证,不符合“免、抵、退”或“无票免税”适用条件。鉴于货物实际已出口且无法按常规方式申报,经沟通,增值税按1%征收。
(2)企业所得税层面:因前期财务核算不健全,未能建立规范的采购成本归集及发票管理体系,对应采购成本缺乏合规增值税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难以准确核算营业成本。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及属地执行口径,本公司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经沟通,2025年度按以下标准核定征收:
- 2025年1月—9月:应税所得率2%
- 2025年10月—12月:应税所得率4%
五、承诺与整改措施
针对本次补申报事项,本公司郑重承诺:
- 所提交补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完成核定征收流程及申报更正;
- 自2026年起逐步规范财务核算,完善成本归集能力,力争实现查账征收;
- 妥善留存电商平台收入记录、费用账单、物流凭证等备查资料。
恳请贵局予以指导。
此致
[店铺公司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6年5月[XX]日
《情况说明》具体内容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及主管税务机关具体要求调整。文中涉及关键词:跨境电商、核定征收、零申报、补报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买单出口、应税所得率。
免责声明:本文所述内容基于特定企业个案及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结果,仅供参考交流,不构成税务、法律或财务专业意见。各地税务机关执法口径存在差异,具体税务处理请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准。使用本模板前,建议咨询持证税务师或会计师,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审慎调整。因直接套用产生的任何税务风险或法律责任,由使用者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