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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丨“全险”非全赔,责任免除需看清

以案说险丨“全险”非全赔,责任免除需看清 中国人寿财险青岛市分公司
202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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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保险,让生活更美好



案例简介


       2025年初,何先生为新购置的爱车购买了一份机动车保险,涵盖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等主要险种。数月后,何先生在自驾游途中不幸发生意外,车辆不慎坠入湖中,导致车辆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何先生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出理赔申请。然而,保险公司经现场查勘并核实后发现,何先生在事故发生时并未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其驾驶证因逾期未换证已被交管部门依法注销。根据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保险公司对本次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作出了拒赔决定。何先生对此表示难以接受。他认为自己购买的是“全险”,涵盖了多个险种,理应获得全面赔偿。在与保险公司沟通无果后,双方产生了争议。




案例分析


1.对“全险”概念的普遍误解

      在保险消费实践中,“全险”并非法律或行业界定的专业术语,而是保险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对常见车险组合的一种通俗称谓。许多消费者误将“全险”理解为“一切风险皆可赔”的“全包险”,但实际上,任何保险产品都有明确的保障范围和责任免除条款。何先生正是陷入了这一认知误区,以为投保了多个险种就等于获得了全方位保障,却忽视了保险合同中对免责情形的约定。

       2.对免责条款的忽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及车险条款的普遍约定,“驾驶人员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属于明确列示的责任免除事项。在此情形下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何先生在投保时可能未充分阅读并理解条款内容,或是在续保过程中忽略了驾驶证状态变化对保险效力的影响,导致在发生事故后才发现保障存在遗漏。

       3.未能履行合规使用车辆的义务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不仅负有如实告知的义务,还负有合规使用车辆的法定责任。何先生的驾驶证处于被注销的失效状态,其驾驶行为不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同时也触发了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构成了保险公司依法拒赔的合法事由。



案例启示


一方面摒弃“全险”误区,重点关注保险条款。消费者应清醒认识到,“全险”不等于“全赔”。在投保前,务必认真阅读《投保须知》《保险条款》等文件,尤其要重点关注加黑加粗的“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两部分内容。只有清晰了解这份保险“保什么”和“不保什么”,才能在发生事故时对理赔结果有合理预期,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另一方面依法合规用车,及时更新相关证件。保险保障的有效性以合法使用为前提。消费者应定期检查驾驶证、行驶证的有效期,按时办理换证、年检等手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车辆与驾驶人始终处于合法合规状态,这是保障自身保险权益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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