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全世界食品最为安全的国家之一,也是世界上食品安全体系比较完善、健全的国家。严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召回制度以及惩罚性赔偿制度可以说是美国维护食品安全的三把利剑。
美国已建立了覆盖所有食品的法规体系,目前该国最重要的食品监管法律是1938年通过的《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这一法律沿用至今,可以说是美国关于食品和药品的基本法。在经过多次修改后,该法已成为全世界同类法中最全面的一部。另外,美国还先后出台了《联邦肉检验法》、《禽肉制品检验法》、《蛋制品检验法》及《食品质量保护法》等具体法律。这些法律法规覆盖了所有食品,为食品安全制定了非常具体的标准以及监管程序,从而实现对各种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
从机构设置来看,美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分为联邦、州和地区3个层面。在联邦政府中,负责食品安全的机构主要有:卫生与公众服务部下属的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以及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农业部下属的食品安全及检验局、动植物卫生检验局,另外还有环境保护署、全国海洋和大气管理局等。州和地区机构的职责是配合联邦机构执行各种法规,检查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和销售点。另外海关部门也会定期检查和留样监测进口食品。
美国在1966年就引入食品召回制度,是世界上最早引入食品召回制度的国家。美国的食品召回制度通常在两种情况下启动:一是企业得知产品存在缺陷,主动从市场上撤下食品;另一种是FDA等在紧急情况下强制要求企业召回食品。无论哪种情况,召回都是在FDA等联邦政府相关机构的监督下进行的,它们在食品召回中一直发挥着关键的作用。某个环节发现了问题向FDA报告、FDA确认问题并发布公告或者警告要求企业纠正、企业“自愿召回”这种现象很常见。
惩罚性赔偿对生产和销售危险产品的企业日益发挥出威慑作用。根据美国农业部的调查,美国每年大约都会扔掉价值910亿美元的食物,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于过了保质期。美国历史上也曾有过出售过期食品的商家,结果被举报后受到重罚,而且顾客越来越少,最后只得关门。例如,2005年美国法院认定默克公司生产的消炎镇痛药“万络”导致原告丈夫死亡,判决默克公司支付原告2400万美元补偿性赔偿和2.29亿美元惩罚性赔偿;辉瑞制药曾夸大产品适用范围,宣扬“伐地考昔”具有治疗急性疼痛、手术疼痛等功效,销售团队更直接以这些功效为卖点向医生推销这种药,但上述功效未经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认可,于2009年9月被罚23亿美元,大致相当于辉瑞一年利润30%。因此,无论是厂家还是商家,在美国都不敢为了蝇头小利铤而走险。
此外,美国对于食品包装有非常严格的规定,因为食品包装安全是间接与直接影响到食品的质量。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USFDA)对食品包装的基本要求包括:食品可能接触到的所有材料,这不仅包括普通的塑料袋、纸袋,而且包括罐头内的涂料、容器盖子、开口处的密封等等。美国USFDA规定,所有包装接触材料不能含有致癌物质,企业必须通过检测,确保自己的包装材料中不含禁用物质。
美国食品生产厂家必须对包装负责。食品上市之前,厂家要向USFDA提供包装材料安全性能、化学成分及会对环境造成多大影响等相关信息。USFDA的专家要对包装材料进行一系列的测验,包括包装中的化学物质在加热、冷藏、高压等条件下,如何向食物中转移、积累,食用者到底可能会接触或者吸收多少这类物质,含量在什么水平以下才不至于影响健康等。之后他们会出炉包装安全报告,通过这些数据决定是否批准此类包装上市。如果没有USFDA的证明,擅自使用食品包装,就会受到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