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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冬是否用热?
您做好准备了吗?
近期气温骤降,寒意渐浓。为做好今冬采暖季供热保障工作,实现安全、准时、正常供热,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居民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每年的采暖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申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以户为单位提出”。
在此,提醒广大用户,如您今冬无用热需求暂停用热或需要恢复用热,请于2025年10月16日前,拨打我公司服务电话联系办理,逾期将不再受理该项业务。请您及时关注公众号推送及小区张贴的充水试压通知,并在试压期间家中留人,避免因漏水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各项目小区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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