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廉洁过节浓厚氛围,9月8日下午,公司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洁谈话。


公司纪检委员、副总经理乔林传达了《中共山东能源集团营销贸易有限公司纪委关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严明纪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强调,要在业务开展中严守廉洁从业规定,切实增强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和制度意识,紧绷纪律之弦,把稳思想之舵 ,并着重重申“十个严禁”:
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公务车辆;
严禁违规收送贵重物品及其他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及旅游、消费、健身、娱乐等安排;
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任何费用,以及向下级单位摊派各种费用;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严禁工作日午间和公务活动期间饮酒,以及违规参加、组织“酒局”活动;
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随后,参会人员签署廉洁过节承诺书,承诺将自觉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真诚接受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监督,筑牢防腐拒变防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过节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