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7日,中国互金协会官微发布消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于北京举行。审议通过了《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应对异常维权指南》《金融领域维权信息网络发布指引》《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指引》(以下简称《催收标准》)等自律规范性文件。
《催收标准》适用于我国境内开展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的金融从业机构和第三方催收机构,也可为其他相关机构提供参考,比如: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提供个人网络消费信贷服务并开展贷后催收的组织均为该文件典型的金融从业机构;具备相应企业经营范围,以合同形式接受金融从业机构委托,对信贷逾期户和信用卡透支户开展催收工作或应收账款管理外包服务的组织为典型的第三方催收机构。
《催收标准》指出,催收工作规范包括制度管理、人员管理、业务管理、外包管理、个人信息安全、投诉处理等六个方面。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催收机构应构建安全有效的逾期债务咨询和不当催收投诉受理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营业场所、互联网入口链接等,应明确受理工作时间,并将投诉受理渠道有关信息在官方网站、移动应用程序的醒目位置等进行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