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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自救指南,如何与减免税年报和平共处

年报自救指南,如何与减免税年报和平共处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017-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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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自救指南,如何与减免税年报和(hu)平(xiang)共(shang)处(hai)。今日是2月23日,赶紧办理减免税【年报啦】30多天后,你将面临不能办理减免税手续的后果哦!

根据海关总署第179号令,减免税申请人在每年的第1季度向主管海关递交《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报告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否则,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手续的,海关不予受理!不予受理!!不予受理!!


来源:海关综合信息网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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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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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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