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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输工具抵离境系统(V4.2)升级的通知

关于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输工具抵离境系统(V4.2)升级的通知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01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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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输工具抵离境系统(V4.2)升级的通知尊敬的山东电子口岸平台用户:运输工具抵离境系

关于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输工具抵离境

系统(V4.2)升级的通知


尊敬的山东电子口岸平台用户:

运输工具抵离境系统(V4.2)于04月28日(周五)18:00-20:00更新升级,届时将影响系统的正常使用,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本次系统升级的功能如下:

■ 1.工作台新增边检申报量展示。‍

 2.新增边检统计查询功能。

■ 3.预录入,增加点击预录入列表中的IMO号可进入详情页进行修改的功能。

 4.船舶备案/检验检疫申报,填写提示中"代理公司"和"申报人"修改为红色字体。

■ 5.海事申报-进口查验,“船员适任证书”自动带入该船上次录入时保存的信息,并增加修改功能。

 6.海事申报-进口查验,“安全检查”自动带入该船上次录入时保存的信息,并增加修改功能。

 7.海事申报-出口查验,“船舶概况” “船舶证书” “船舶适任证书”的信息自动带入进口查验中录入的信息,并保留修改功能。

■ 8.海事申报-进口预报,修复进口岸申请书打印时显示的中文国籍为空的问题。

 9.海关申报-单据申报,总申报中“离港航次”字段带入预录入中“出口岸航次”数据。

■ 10.海关申报-单据申报,总申报中“离港日期”字段取消预录入中的“出发日期”的数据带入。

■ 11.边检申报-入境申报,“检索标识”字段,船舶国籍为中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的船舶,系统自动带入其中文船名;针对国籍为外国的船舶,系统挂自动带入其英文船名。


以上请知晓,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热线400-676-0166咨询,谢谢!


山东电子口岸

2017年04月28日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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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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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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