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38号(关于取消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模式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38号(关于取消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模式的公告)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017-08-23
3
导读:在这里输入你的内容,注意不要用退格键把所有文字删除,请保留一个或者用鼠标选取后直接输入,防止格式错乱。

点击标题下「山东电子口岸」可快速关注


公告〔2017〕38 号


根据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整体工作安排,海关总署决定调整有关业务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模式,海关不再受理相关业务。

二、在启用公路舱单的基础上,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扩大至广东省内各直属海关。

三、进出境运输方式为水运、空运、铁路、公路且境内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的进出口转关货物,在应用安全智能锁、卡口前端设备、卫星定位装置等物联网设备以及卡口控制与联网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可实行公路转关作业无纸化。

四、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43号、2012年第53号、2013年第58号、2014年第28号、2014年第45号、2014年第65号、2014年第66号、2014年第68号、2014年第84号、2015年第9号、2015年第10号、2015年第11号、2015年第47号、2016年第29号、2016年第54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7年8月22日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内容 4170
粉丝 0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总阅读9.1k
粉丝0
内容4.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