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向大家介绍过保税物流中心(A型),再向大家介绍下保税物流中心(B型)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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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什么 -
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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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优惠政策 -
▌一线免证
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或者缔结的国际条约及国家另有明确规定的以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
▌规定范围保税
规定范围保税从境外进入物流中心内的货物,下列货物予以保税:
(一)国内出口货物;
(二)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
(三)外商暂存货物;
(四)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
(五)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
(六)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七)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八)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二线入中心退税
二线入中心退税货物从境内进入物流中心视同出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注 意
企业进口自用的办公用品、交通、运输工具、生活消费用品等,以及物流中心开展综合物流服务所需进口的机器、装卸设备、管理设备等,按照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和税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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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税物流中心(B型) -
设立条件&申请材料
设立条件
(一)物流中心仓储面积,东部地区不低于10万平方米,中西部地区不低于5万平方米;
(二)符合海关对物流中心的监管规划建设要求;
(三)选址在靠近海港、空港、陆路交通枢纽及内陆国际物流需求量较大,交通便利,设有海关机构且便于海关集中监管的地方;
(四)经省级人民政府确认,符合地方经济发展总体布局,满足加工贸易发展对保税物流的需求;
(五)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提供供海关查阅数据的终端设备,并按照海关规定的认证方式和数据标准,通过“电子口岸”平台与海关联网,以便海关在统一平台上与国税、外汇管理等部门实现数据交换及信息共享;
(六)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安全隔离设施、视频监控系统等监管、办公设施。
根据各地区外向型经济发展状况,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贸进出口值为基础,兼顾东中西部地区平衡发展,保税物流中心数量实行规划控制。海关总署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外汇局在2015年制定了《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规划》,以浙江省为例,2015-2017年规划总量为5个。
申请材料
企业应当向直属海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以下加盖企业印章的材料:
(一) 申请书;
(二)省级人民政府意见书(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企业章程复印件;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七)物流中心所用土地使用权的合法证明及地理位置图、平面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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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流中心企业的分类 -
物流中心的企业分为经营企业和中心内企业,经营企业不得在本物流中心内直接从事保税仓储物流的经营活动。
下面来介绍下物流中心经营企业的资格条件和责任义务。
▌物流中心经营企业

下面再来给大家介绍一下中心内企业具备的资格条件和申请单证。
▌中心内企业

注意:企业应当向所在地主管海关提出书面申请,所递交材料需加盖企业印章。
当然中心内企业也是有可以做的和不可以做的,具体如下。

来源:海关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