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计划,今年9月底,我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的剩余3项基本功能将全面上线,与此前已经完成建设的货物申报、舱单申报、运输工具申报等6大功能板块一起,覆盖口岸通关核心流程,也为“单一窗口”年底前在全国推广打牢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也是我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全面建设的五年。从2013年12月我国政府在世贸组织巴厘岛会议上作出承诺,要在2017年建成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起,包括海关在内的职能部门将其视为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战略措施加快推进。2014年,上海自贸试验区首先开通国内第一个国际贸易“单一窗口”;2015年,我国沿海十省市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沿海口岸建成启用;2016年,国内20多个省市加入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工作中来;2017年年底前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将在全国推广。
目前,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试点范围已覆盖天津、浙江、福建、广东、重庆、陕西、北京、上海、山东、河南、湖南、贵州和新疆等13个省区市。
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曾将“单一窗口”形象地比喻为讲好“普通话”,意在指“单一窗口”可以实现“一点接入、共享共用”。即申报人通过电子口岸平台一点接入、一次性提交满足口岸管理和国际贸易相关部门要求的格式化单证和电子信息,相关部门通过电子口岸平台共享数据信息、实施职能管理,将处理状态统一反馈给申报人,大大提高申报效率,缩短通关时间,降低企业成本,促进贸易便利化。
我国“单一窗口”依托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的电子口岸公共平台来建设。中央层面统筹推进“单一窗口”基本功能建设,主要包括:口岸执法基本服务功能,跨部门信息共享和联网应用,与境外信息交换。地方层面负责拓展实施“单一窗口”特色服务功能,主要包括:口岸政务服务、口岸物流服务、口岸数据服务和口岸特色应用。对于此前已建成的地方“单一窗口”,将按统一的标准规范进行升级改造,逐步向标准版过渡;尚未建设“单一窗口”的地方,原则上建议推广应用标准版;没有电子口岸公共平台的地区,可依托中国电子口岸平台部署使用标准版。
自2014年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启动以来,截至2016年底,上海口岸95%的货物申报、全部船舶申报通过“单一窗口”办理。2016年上海口岸进出口货物超过1万亿美元,“单一窗口”平台年处理贸易单证2亿份,成为全球国际贸易业务处理规模最大的“单一窗口”。
数据还显示,2016年上海和福建通过“单一窗口”将口岸集装箱进出口时间缩短到了8天,速度是2013年的3倍。福建通过“单一窗口”大幅提升口岸综合服务效率,企业进出口货物申报时间由原来4小时提高到5~10分钟,速度提高20~40倍;船舶进出境由原来36小时分别提高到2.5小时和1小时,速度提高14~36倍。按每个集装箱节省600元测算,上海口岸2016年进出口集装箱3650万箱,当年为进出口企业节省220亿元。如果到2020年中国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都达到或超过2016年上海和福建“单一窗口”目前的水平,即使按2016年全国进出口2亿个集装箱测算,其每年为中国进出口企业节省1200亿元,并促进进出口增长10%~15%。
今年是全国推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关键之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也被列入“十三五”规划。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工作组加快推进标准版建设和试点推广。
根据《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框架意见》,标准版共包括9大基本功能。目前,货物申报、舱单申报、运输工具申报、企业资质、原产地证、许可证办理(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等6大功能板块已完成建设,其余3项功能也将在9月底全面上线。
据“单一窗口”建设工作组组长、海关总署党组成员、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广志介绍,试点重点试功能、试性能、试质量、试问题、试机制,对标准版进行全面检验,为年底前实现全国推广打牢基础。下一步“单一窗口”建设将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持续围绕企业获得感深入推进和广泛开展建设,将港务、航务、税收、保险、金融机构等都纳入其中,逐步从口岸执法环节逐步覆盖至国际贸易全链条业务办理,真正让企业感到便利。
文章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