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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电商系统(V4.3)升级的通知

关于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电商系统(V4.3)升级的通知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01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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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尊敬的山东电子口岸平台用户:跨境电商系统 (V4.3)将于11月1日(周一)18:00-22:00进行升级,

关于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电商系统(V4.3)升级的通知


尊敬的山东电子口岸平台用户:

跨境电商系统 (V4.3)将于11月1日(周一)18:00-22:00进行升级,届时将影响系统的正常使用,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本次系统升级的功能如下:

1. 海关报文导出修改为允许多条报文以压缩文件形式导出。

2. 完善企业信息维护以海关十位编码及dxpId判断是否重复。

3. 完善海关报文加签逻辑,防止重复加签。

4. 完善修改商品备案的页面必填项及数据长度

5. 根据最新的商检规范,修改商检申报报文与回执报文解析schema校验及数据库字段。

6. 根据最新的商检规范,修改商检申报主体备案,随附单证上传由3个必传1个选传,改为4个必传1个选传。

7. 根据最新的商检规范,修改商检申报主体备案,“业务类型”由单选改为多选。

8. 根据最新的商检规范,修改商检申报主体备案,增加校验条件,“企业类别”为“电商平台”的必须填写平台名称及平台网址。

9. 根据商检的最新规范,优化商检订单、运单、支付单、入区清单、出区清单的字段必填项及长度,excel上传功能。

10. 商检清单(出区、入区)初始状态由待处理改为本地已上传。

11. 海关订单、运单、支付单清单新增批量重发报文功能。

12. 根据商检的最新规范,完善订单、运单、支付单、入区清单、出区清单excel上传模板(增加必填项及修改字段长度)。

以上请知晓,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676-0166咨询,谢谢!

                                               

  山东电子口岸

2017年11月1日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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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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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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