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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输工具抵离境系统(V6.1)升级的通知

关于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输工具抵离境系统(V6.1)升级的通知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01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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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输工具抵离境系统(V6.1)升级的通知www.sditds.gov.cn



关于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输工具抵离境系统(V6.1)升级的通知


尊敬的山东电子口岸平台用户:

运输工具抵离境系统(V6.1)将于4月19日(周四)20:00-22:00进行升级,届时将影响系统的正常使用,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本次系统升级的功能如下:

1. 海事出口查验,修复“出口航次“带入错误的问题。

2. 海关进出口单据-船用物品列表和船员物品列表,“物品数量“填写增加填写错误提示。

3. 海关申报进出口单据申报,船员物品模板修改为下拉列表形式。

4. 边检申报,增加“船舶呼号”字段,“运营单位中文名”修改为必填项。

5. 海事申报,修复船舶编号取值错误的问题。

6. 边检申报--船舶申报中“总吨位”“净吨位”标注为必填项。

7. 边检申报状态,已申报状态修改为蓝色底纹。

8. 海事申报,将预录入中的MMSI带入到海事进口预报中。

9. 删除“船舶抵离境用户登录”界面。

10. 海事两岸直航进出口查验申报,根据最新规范修改录入界面及相关页签,与海事普通船舶进出口查验页面保持一致。

11. 海事标准版申报进出口查验,货物信息页面录入和模板导入时增加“装货港”、“卸货港”、“本港装卸货数量”字段。


以上请知晓,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676-0166咨询,谢谢!

                                               

  山东电子口岸

            2018年4月19日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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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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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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