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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印发

广州、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印发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01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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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东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中国(广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和《中国(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



广东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中国(广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和《中国(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方案要求综合试验区要结合当地特点,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为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创造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中国(广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提出,大力实施“互联网+外贸”,引导传统外贸企业借助跨境电子商务推进转型升级,通过综合改革、集成创新,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和各类特色试点园区融合发展,推进“关、检、汇、税、商、物、融”一体化,形成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新型监管服务模式和制度体系。经过3-5年的建设,将广州综试区打造成为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先行区、外贸优化升级加速器,将广州市建设成为全国跨境电子商务中心城市和发展高地。


《中国(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提出,争取用3-5年时间,建成“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跨境电子商通关服务平台,初步建立以跨境供应链服务和外贸综合服务为重点的跨境电子商务全产业链服务体系。在全市范围内建设布局合理、政策完善、设施齐备、功能齐全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监管网络,形成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为龙头、以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电子商务产业园为支撑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格局。到2020年,全市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000亿美元,年均增幅达30%左右,跨境电子商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国际化运作管理体系基本建成,成为亚太地区电子商务投资合作便利、产融创新突出、服务体系健全、营商环境规范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和物流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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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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