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第二批)公布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第二批)公布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016-04-18
2
导读:4月15日,财政部等13部门共同发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第二批)》,包括151个8位税号商品,自2016年4月16日起实施。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  农业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濒管办


2016年第47号

  

     为落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现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第二批)》予以公布,自2016年4月16日起实施。

  本批清单与《财政部等11个部门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2016年第40号)》中《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税则号列相同的商品,其“备注”以本批清单为准。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 农业部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濒管办

  2016年4月15日


附件: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第二批)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内容 4170
粉丝 0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总阅读5.2k
粉丝0
内容4.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