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运输工具抵离境系统(V4.0)升级的通知

运输工具抵离境系统(V4.0)升级的通知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017-04-11
1
导读:关于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输工具抵离境系统(V4.0)升级的通知尊敬的山东电子口岸平台用户:运输工具抵离境系


关于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输工具抵离境

系统(V4.0)升级的通知


尊敬的山东电子口岸平台用户:

运输工具抵离境系统系统(V4.0)于04月11日(周二)18:00-20:00更新升级,届时将影响系统的正常使用,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本次系统升级的功能如下:

1. 新增边检申报-船舶申报功能。

2. 新增边检申报-团体申报功能。

3. 新增边检联网验放功能。

4. 删除船舶备案中海关和港口备案选项。

5. 增加预录入中“进口岸航次”为必填项。

6. 检验检疫-进口预报,航次清单中“航次”修改为“进口岸航次”。

7. 检验检疫-进口预报,入境船舶检疫申报书中“航次”修改为“进口岸航次”。

8. 检验检疫-出口申报,“检疫类型”参数修改为“出港/出境”。

9. 调整左侧菜单栏的菜单展示顺序,并将“证书申请”名称修改为“SSCEC/SSCC申请”。

10. 检验检疫-进口预报,申报时增加“检疫类型”与“来自国家”校验,检疫类型为“入港”时“来自国家”只能为中国,检疫类型为“入境”时“驶往国家”不能为中国。

11. 检验检疫-出口申报,申报时增加“检疫类型”与“驶往国家”校验,检疫类型为“出港”时,“驶往国家”只能为中国,检疫类型为“出境”时“驶往国家”不能为中国。

12. 检验检疫-进口预报,航海健康申报中“申报检疫类型机构”自动带入上次申报时选择的检疫机构。

13. 检验检疫-卫生处理通知书,卫生处理公司自动带入上次申报时选择的处理公司。

14. 检验检疫-代理公司备案,增加代理公司备案成功后的修改功能。

15. 检验检疫-航线备案,增加航线备案成功后的修改功能。

以上请知晓,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热线400-676-0166咨询,谢谢!


山东电子口岸

2017年04月11日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内容 4170
粉丝 0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总阅读9.1k
粉丝0
内容4.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