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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电商系统(V5.0)升级的通知

关于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电商系统(V5.0)升级的通知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01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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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电商系统(V5.0)升级的通知


尊敬的山东电子口岸平台用户:

跨境电商系统(V5.0)将于4月17日(周二)19:00-22:00进行升级,届时将影响系统的正常使用,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本次系统升级的功能如下:

1. 新增回执异常状态查询条件。

2检验检疫申报主体备案中企业选择电商企业或电商平台后,平台名称和网址设为必填项。

3增加检验检疫申报主体备案的附件模板。

4优化左侧菜单栏,更新成手风琴式折叠菜单。

5新增检验检疫商品备案附件模板及说明下载,删除条形码、备案申请的edi消息源、适用标准、性能指标、认证信息、行邮税号等字段。

6删除检验检疫五单列表中的查看详情链接,在单号上增加详情链接。

7更新检验检疫五单excel模板,删除不必要的字段。

8优化检验检疫五单后台校验功能,企业报文非必填项节点不再严格校验。

9优化商品备案保存功能,保存数据时不再对附件节点进行严格校验。

10优化海关报文导出功能,导出数据时必须先选择至少一条数据才能导出。

11删除列表中名称后的排序按钮功能。

12检验检疫申报主体备案质量诚信经营承诺书修改为必填项,并新增“参考模板”点击下载。

13完善“进出口标识”与“业务类型”的关联关系校验,选择“进出口标识”时自动选择“业务类型”。

14完善检验检疫企业备案功能, “企业类别”选择“电商企业”、“电商平台”时, “平台名称”及“平台网址”为必填项。

15优化检验检疫企业备案功能,“进出口标识”为“进口”时,“企业性质”为必填项。

16完善检验检疫主体备案功能,删除读法人卡的流程,设置备案主体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人工编辑。

17完善检验检疫主体备案功能,删除“有效期开始时间”、“有效期结束时间”、“企业自编号”、“申报消息源”等无实际业务需要的数据项。

18优化检验检疫主体备案功能,注册地名称(注册地代码)默认值设置为“山东省”。

19完善海关税单中增加“订单号”、“运单号”查询字段,并优化查询逻辑,提高查询速度

以上请知晓,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676-0166咨询,谢谢!


山东电子口岸

2018年4月16日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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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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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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