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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82号(关于调整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82号(关于调整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的公告)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01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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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 告2018年第182号为进一步完善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18年第182号

为进一步完善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标准,根据海关总署2018年第120号公告,现调整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主要变更了进出境水运“水运国际转运准单”报文格式,具体包括:《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XML Schema》《中国海关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调整说明》《中国海关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变更说明》(详见附件1-3)。以上资料可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XML Schema.rar

2.中国海关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调整说明.doc

3.中国海关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变更说明.xls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3日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点击“阅读原文”查阅公告原文及附件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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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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