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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0号|关于发布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V1.2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0号|关于发布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V1.2的公告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01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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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8年第40号  为进一步完善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标准,根据海关总署2017年第56号公


2018年第40号


  为进一步完善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标准,根据海关总署2017年第56号公告,我署制定了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V1.2版,主要变更了进出境水运、空运“原始舱单”、“预配舱单”报文格式,具体包括:《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XML Schema》《中国海关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V1.2制定说明》《中国海关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变更说明》(详见附件1-3)。以上资料可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

本公告自2018年6月1日起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7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XML Schema.rar

2.中国海关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V1.2制定说明.doc

3.中国海关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变更说明.xls

海关总署

2018年5月14日


点击“阅读原文”查阅相关附件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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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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