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难道不是有弹性的就是合成橡胶、没弹性的就是塑料吗?”
“没有这么简单!”

一、不饱和合成物质。即用硫磺硫化能使其不可逆地变为非热塑物质。这种物质能在温度18~29℃之间被拉长到其原长度的3倍而不致断裂,拉长到原长度的2倍时,在5分种内能回复到不超过原长度的1.5倍。为进行上述试验,可以加入交联所需的硫化活化剂或促进剂,也可加入含有第四十章注释五(二)第2点及第3点所述的物质,但不能加入非交联所需的物质,如增量剂、增塑剂及填料。
二、聚硫橡胶(TM)。
三、与塑料接枝共聚或混合而改性的天然橡胶、解聚天然橡胶以及不饱和合成物质与饱和合成高聚物的混合物。但这些产品也必须符合第一条关于硫化、拉伸及回复的要求。
先“硫化”,后“拉伸”,还要“回复”?!听上去很复杂!
其实,这些听上去很复杂的实验步骤就是“关键一招”:硫化拉伸实验!硫化拉伸实验!硫化拉伸实验!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硫化拉伸实验可以判定产品能否与硫磺发生化学交联,形成三维网络结构,使之具备一定的弹性与拉伸强度,从而印证产品是否为不饱和合成物质。当然了,还有聚硫橡胶这位“免试选手”,可以直接视为合成橡胶。
综上,符合《税则》第四十章注释四的硫化拉伸实验要求是判定产品属于《税则》所称的“合成橡胶”的关键要素,而不符合实验要求的可以考虑归为《税则》第39章的塑料。举几个例子实战应用一下。
聚硅氧烷,一种主链由硅原子和氧原子交替构成,硅原子上通常连接两个有机基团的聚合物
乙烯-丙烯共聚物,简称EPM
乙烯、丙烯和少量的非共轭二烯烃第三单体的共聚物,简称EPDM
货真价实的合成橡胶——三元乙丙橡胶。
三元乙丙橡胶是乙烯、丙烯和少量的非共轭二烯烃第三单体的共聚物,简称EPDM。由于引入了非共轭二烯烃,聚合物中存在不饱和双键,不但可以用硫磺硫化,符合《税则》第四十章注释的硫化拉伸实验要求,同时还保持了二元乙丙橡胶的各种特性,是一种应用广泛的合成橡胶。
初级形状的三元乙丙橡胶归入税号4002.7010,进口关税税率为7.5%,其制品根据相关特性归入《税则》第四十章相关税号。
熟悉国家有关进出口贸易的法律和海关相关规定,进一步了解进口合成橡胶和塑料产品管理要求,依法依规申报,将更加便利您的进出口业务。
来源:海关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