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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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关于优化进境保税油检验
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9年第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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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五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函〔2019〕38号)要求,海关总署发布了2019年第204号公告,将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的“进境保税油检验监管制度”复制推广到全国。
为便于相关单位理解和执行,现将公告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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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原文
YUANWEN
对于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特殊区域)内保税仓储用于复出口的保税油或用于国际航行船舶的直供油免于品质检验,实施账册管理;对于在特殊区域内保税仓储用于转进口的保税油依法实施品质检验。
1
解读
JIEDU
本条规定了特殊监管区域内保税仓储油品的品质检验要求。
保税仓储油品一般有2种流向:一是复出口(包括直供国际航运船舶),二是转进口。本条规定,“复出口”不实施品质检验,“转进口”实施品质检验。
目前,青岛关区共有青岛前湾、烟台2个保税港区,日照、临沂、威海、青岛西海岸、青岛胶州湾5个综合保税区,共7个特殊监管区域。
N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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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原文
YUANWEN
对于在特殊区域内保税仓储用于转进口的保税油入区环节不实施检验,出区环节实施检验;为提高通关效率,海关可依企业申请进行预检验;对于批次多、间隔短、品质稳定的保税油,海关可降低检验频次。
2
解读
JIEDU
本条是针对第一条后半句“转进口”方式检验的进一步说明,明确了“转进口”油品实施检验的环节。
根据本条规定,“转进口”油品在入区时不实施品质检验,出区时实施品质检验,但可根据企业申请在入区环节实施品质预检验,并可根据具体情况降低检验频次。
N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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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原文
YUANWEN
进入特殊区域保税仓储的保税油,应在卸货口岸依法实施安全、卫生、环保项目检验。
3
解读
JIEDU
本条明确了保税油品入区时,应在卸货口岸实施安全、卫生、环保项目检验。目前,原油、汽油、柴油、燃料油等均有国家强制标准,均应取样送检。
NO.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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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原文
YUANWEN
对进境保税油高级认证企业适用“集中检验、分批放行”、实验室快速检验、优先办理通关放行手续等便利政策。
4
解读
JIEDU
本条明确了针对高级认证企业可以适用的便利政策。
NO.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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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原文
YUANWEN
本公告所称的“保税油”,是指保税原油及其成品油(品目27.09及27.10项下的商品)。
5
解读
JIEDU
本条明确了本公告所指保税油品的HS编码。
Jiedu
综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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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公告,保税油品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时,实施安全、卫生、环保项目检验。出区时,对“复出口”的,不实施品质检验;对“转进口”的,在出区时实施品质检验,但可依企业申请,在入区时品质与安全、卫生、环保项目一并检验。
对批次多、间隔短、品质稳定的保税油,以及高级认证企业进口的保税油品,分别有降低检验频次、优先办理放行手续等便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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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D ●

来源:青岛海关12360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