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自2019年8月24日起,启动进口货物 “两步申报”改革试点。根据试点工作安排,黄埔海关所属新港海关、穗东海关将承担“两步申报”改革试点。
(一)境内收发货人信用等级一般信用及以上;
(二)经由试点海关实际进境货物;
(三)涉及的监管证件已实现联网核查。
转关业务暂不适用“两步申报”模式;
特殊通道申报的报关单、纸质版代理报关委托书暂不适用“两步申报”模式。
启动“两步申报”改革试点,保留现有申报模式,企业可自行选择上述二种模式之一进行申报。

“两步申报”流程示意图
1.舱单数据先传输
2.应税货物先担保
3.有关证件先办好
(一)第一步:概要申报、快速提离
企业通过“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进行概要申报,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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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证 -
是否涉检 -
是否涉税

(二)第二步:完整申报、便捷通关
企业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接受概要申报的海关进行完整申报(申报界面与原整合申报一致),办理缴纳税款等其他通关手续。
完成放行后,企业按照海关相关规定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利好:企业通过“两步申报”,由原来的“时点申报”变为“过程申报”,监管不再集中在口岸环节,进一步降低了企业通关成本,提高了通关效率。)
(三)加工贸易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以及保税监管场所的货物申报在金关二期系统开展“两步申报”:
第一步变了:概要申报环节不使用保税核注清单;
第二步不变:完整申报时报关单按原有模式由保税核注清单生成。
为什么是“两步申报”不是“两次申报”?
“两步申报”是一个完整的“过程申报”,企业可以不必一次性填报完整,而是根据掌握的信息分两步填报,先完成一部分必要的信息,放行提货后,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成申报。
过去:时点申报、时点监管,资料不少,时间很赶。
现在:过程申报、过程监管,如非必要,提货再报。
应税货物如何提供担保?
如何理解企业自行确认货物“涉证涉检涉税”?


来源:海关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