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公司为海关一般认证企业,主要从事医疗器械销售。疫情期间,B公司出口一批口罩,海关查验时发现B公司货物申报品名为“非医疗用一次性口罩”,但是该批货物纸箱包装上均标有明显的“医用”字样,实际货物为XX牌KN95医用口罩,共计5000个。于是海关扩大了对B公司申报的其他货物的查验范围,再次查获未申报的医用一次性PVC手套10万只。海关对B公司的相关物资进行暂扣,并移交海关缉私部门进一步处理。该行为是否影响B公司的企业信用等级呢?
涉及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7号)以及配套实施的《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通用标准及“进出口收发货人”单项标准)中明确规定了认证企业需要满足的守法规范要求,并列举了将被海关认定为失信企业的相关情形。企业只有持续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未发生被认定为失信企业的情形时,才能够获得或保持企业认证等级。一般认证企业需要满足的守法规范要求如下:
通用标准——一般认证
进出口收发货人标准——一般认证
如果B公司的申报行为最终被海关认定为违规,则B公司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若一年内发生的处罚金额、次数和违规比例超过了以上标准中的要求,则B公司的海关信用等级将被下调。
法律规定认证企业被调整为一般信用企业管理的,1年内不得申请成为认证企业。如果此次行为最终被判定为走私犯罪或者走私行为,B公司将直接被调整为失信企业,2年内不得恢复成为一般信用企业。
律师建议
我国目前已经成为全球抗疫医疗物资的主要生产供应国,为保证出口医疗物资的质量安全,海关总署、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先后发布多个公告,加强对医疗物资的出口监管。其中海关总署单独发布的2020年第53号公告、以及与商务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2020年第5号公告中,增加了对部分医疗物资实施出口商品检验及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医疗物资的规定。同时,海关还将一步加强后续稽查,对以伪报、瞒报、夹藏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的违法企业,加大曝光力度,从重处罚。
不仅是进出口医疗物资,企业所有的进出口申报行为如果被定性为伪报、瞒报、夹藏等违规操作,都将会受到海关处罚,可能直接导致企业信用等级下降。如果违规行为涉及金额巨大、情节严重,被海关等相关部门认定为走私行为或走私犯罪,那么企业将被认定为失信企业。
因此,建议企业在进出口货物时,务必如实申报、规范申报。为避免违规风险,企业还应加强进出口事前管理,对进出口货物的生产商、分销商以及代理报关的报关企业等进行严格的监控、检查,防止错报、漏报、伪报等情形发生,从而影响企业海关信用等级。
企业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实存在影响企业信用管理的可能,但是否会降级,取决于行政处罚的严重程度;海关将在确定企业的违法事实和具体处罚情况后,决定是否调整企业的信用等级。
如需调整,将向企业制发《企业信用等级认定决定书》。《企业信用等级认定决定书》自送达企业之日起生效;如果企业对行政处罚决定提起复议,而在复议期间接到海关重新认证通知的,可以与认证海关协商推迟重新认证的实施。
以高级认证标准为例,《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对进出口收发货人的守法要求为: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规定的是“硬标准”,不符合标准要求即会被调整信用等级。最近几年的行政处罚案件中,企业的诉求不仅限于减少罚款,而是同时希望处罚金额低于“降级”标准。但同时需要提醒企业的是,即使行政处罚金额和次数没有达到标准要求,也并不意味企业就一定会“安全”。
海关总署2018年第32号公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实施有关事项的公告)第六条规定,“海关发现高级认证企业有涉嫌违法情事或者存在管理风险,可能影响企业信用管理的,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高级认证企业实施重新认证。”而对于一般认证企业来说,如果企业涉嫌违法情事或者存在管理风险,海关可以随时对其发起重新认证程序。
也就是说,如果海关认为企业违法行为的发生可能与企业内部管理不善有关,即企业可能存在不符合AEO认证标准要求的情形,则海关随时可能对企业进行重新认证工作。重新认证将按照《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全部要求进行审查,如果印证海关的推测,则企业也存在被降级的可能。
比如,如果同一原因导致的处罚发生两次以上,则企业相关业务流程可能存在不合理、不规范的情况,至少说明企业的改进机制存在疏漏致使同一错误反复发生。不排除企业因其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隐患而影响企业信用管理评定。
来源:关务小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