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大数快讯
大数活动
服务超市
文章专题
出海平台
流量密码
出海蓝图
产业赛道
物流仓储
跨境支付
选品策略
实操手册
报告
跨企查
百科
导航
知识体系
工具箱
产业园
更多
找货源
跨境招聘
DeepSeek
首页
>
海关总署第244号令 | 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的令
>
海关总署第244号令 | 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的令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020-12-22
1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44号《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20年12月11日经海关总署署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令
第244号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20年12月11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署长 倪岳峰
2020年12月21日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根据工作实际,现决定废止1987年6月30日以〔1987〕署货字第667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口货物申请担保的管理办法》、2004年2月6日以海关总署令第112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
香港
、
澳门
小型船舶及所载货物、物品管理办法》和2014年2月26日以海关总署令第215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内容
4170
粉丝
0
关注
在线咨询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总阅读
9.1k
粉丝
0
内容
4.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