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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B2B)试点作业指南

青岛海关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B2B)试点作业指南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02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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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起来看青岛海关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B2B)试点作业指南~




青岛海关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B2B)试点作业指南






 业务简介  


1

     

跨境电商B2B出口

全称“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即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并根据海关要求传输相关电子数据


 2

    

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

适用境内企业与境外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并向海关传输相关电子数据的模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


3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

适用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出口至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并向海关传输相关电子数据的模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




9710、9810/0110/9610对比  






九大亮点  


关区相关现场全覆盖


9710/9810模式全覆盖


H2018/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全覆盖


5000元以上/下货物全覆盖


口岸属地(直航/全通/转关)物流全覆盖


海外仓自有/租赁全覆盖


生产型/贸易型企业全覆盖


申报/通关/查验/放行/结关主流程全覆盖


数据录入/导入/接入方式全覆盖





业务流程  







备案指南


企业备案


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的境内企业,应当依据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企业可登陆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以下简称山东“单一窗口“)www.singlewindow.sd.cn企业资质系统办理海关注册登记。


 海外仓备案


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还应当在海关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

企业资质条件



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境内企业应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且企业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及以上。

备案资料要求



1.两个登记表:《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登记表》、《跨境电商海外仓信息登记表》(一仓一表)。

2.海外仓证明材料:海外仓所有权文件(自有海外仓)、海外仓租赁协议(租赁海外仓)、其他可证明海外仓使用的相关资料(如海外仓入库信息截图、海外仓货物境外线上销售相关信息)等。

3.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应向企业主管地海关递交,如有变更,企业应及时向海关更新相关资料。

各隶属海关办理海外仓登记业务办理地址和联系方式详见本文下方《青岛海关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业务现场一览表》。




申报指南


单一窗口对接


👉登陆山东“单一窗口”网站www.singlewindow.sd.cn,点击【立即注册】,获取“单一窗口”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

👉企业通过山东“单一窗口”申请报文传输编码DXPID。

👉获取DXPID之后即可进行跨境电商业务申报,企业可选择excle导入、客户端、接口三种方式进行申报。

(具体对接事宜可咨询山东“单一窗口”客服热线95198。)


 申报模式选择


对于单票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元,或涉证、涉检、涉税的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企业应通过山东“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系统办理通关手续。

对于单票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含)以内,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企业可以通过山东“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系统或山东“单一窗口”跨境电商系统办理通关手续。

通过山东“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系统报关单申报模式



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申报前,跨境电商企业或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应向海关传输交易订单信息。

· 订单的“订单类型”为B

· 电商平台代码(对于境外平台等无法提供的情况)可填写“

· 电商平台名称如实填写中文或外文跨境电商平台名称

· 报关单贸易方式为“9710”

· 申报地海关为具体试点关区所在隶属海关四位代码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申报前,跨境电商企业应向海关传输海外仓订仓单信息,订单或订仓单信息通过山东“单一窗口”跨境电商系统进行申报。

· 订单的“订单类型”为W

· 电商平台代码填写“无”

· 电商平台名称如实填写中文或外文跨境电商名称

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通过山东“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系统向海关申报报关单。报关单的随附单据类别代码10000004(跨境B2B出口单证)填写电商订单编号或海外仓订仓单编号。

报关单申报环节,进行报关单(表头和表体)与订单(表头和表体)比对校验。

通过山东“单一窗口”跨境电商系统清单申报模式



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货物申报前跨境电商企业、物流企业应分别向海关传输交易订单、物流信息。

· 订单的“订单类型”为B

· 电商平台代码(境外平台等无法提供等情况)填写“无”

· 电商平台名称如实填写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货物申报前,跨境电商企业、物流企业应分别向海关传输海外仓订仓信息、物流信息。

· 订单的“订单类型”为W

· 电商平台代码填写“无”

· 电商平台名称填写海外仓名称

· 备注填写海外仓地址

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向跨境电商综试区城市所在地海关申报清单,可选6位简化申报,清单无需汇总申报报关单。




青岛海关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

业务现场一览表  







来源:青岛海关12360热线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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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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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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