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海关总署公告 | 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 | 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021-10-29
1
导读:海关总署官方网站发布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6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21年第86号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1号)执行中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予以公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3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高级认证企业申请书.doc
2.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申请回执.doc
3.高级认证企业证书.doc
4.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未通过认证决定书.doc
5.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复核通知书.doc
6.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送达回证.doc
7.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通过复核决定书.doc
8.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未通过复核决定书.doc
9.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失信企业认定告知书.doc
10.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失信企业认定决定书.doc
11.信用修复申请书.doc
12.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信用修复申请回执.doc
13.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准予信用修复决定书.doc
14.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不予信用修复决定书.doc
15.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信用修复决定书.doc
16.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暂停管理措施决定书.doc
17.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恢复管理措施通知书.doc


  海关总署

  2021年10月28日


☆☆☆

点击“阅读原文”查阅公告原文及附件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内容 4170
粉丝 0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总阅读9.1k
粉丝0
内容4.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