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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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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商务部网站3日消息,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对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生效。

据商务部网站3日消息,11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宣布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提交核准书,达到协定生效门槛。

根据协定规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对上述十国开始生效。


商务部网站截图


RCEP于2020年11月15日正式签署,现有15个成员国,其总人口、经济体量、贸易总额均占全球总量约30%,是世界上最大的自贸区。协定生效对于进一步推动区域内自由贸易、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以及促进中国高水平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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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商务部网站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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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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