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海关总署2021年第100号公告,2021年12月1日起海关总署开始实施以企业为单元的税款担保改革,届时海关事务联系系统的“凭保放行”功能将迁移至货物贸易税费支付的“征税要素担保备案”模块中。如需办理上述业务请前往该模块发起申请。海关事务联系系统的“凭保放行”模块仅用于对已备案未销案担保数据的延期直至销案,以及对历史数据查询功能。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根据海关总署2021年第100号公告,2021年12月1日起海关总署开始实施以企业为单元的税款担保改革,届时海关事务联系系统的“凭保放行”功能将迁移至货物贸易税费支付的“征税要素担保备案”模块中。如需办理上述业务请前往该模块发起申请。海关事务联系系统的“凭保放行”模块仅用于对已备案未销案担保数据的延期直至销案,以及对历史数据查询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