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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货物申报系统报关单报文规范进行调整的通知

关于对货物申报系统报关单报文规范进行调整的通知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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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通 知 尊敬的山东电子口岸平台用户:为配合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36号(关于婴幼儿配方食品、再制



通     知 

尊敬的山东电子口岸平台用户:

为配合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36号(关于婴幼儿配方食品、再制干酪等产品进口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相关要求的公告)实施,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将对货物申报系统报关单报文规范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内容如下:

1、报关单表体生产日期(ProduceDate)节点,导入格式由“yyyy-MM-dd,多个日期用英文半角分号分隔。”调整为“yyyyMMdd,多个日期用英文半角分号分隔。”

2、完善DecLicenseDocus(随附单证)大节点下CertCode(单证编号)节点的填写说明。

3、修改EcoRelation节点的说明。

(1) 将EcoRelation节点的中文名称由“原产地证明项号关联关系”修改为“随附单证对应关系”。

(2) 完善EcoRelation大节点下CertType和EcoCertNo的填写说明。

(3) 修改EcoGNo字段的中文名称,由“原产地证书单证项号”调整为“对应随附单证商品项号”。

(4) 修改EcoCertNo字段的中文名称,由“单据证书号”调整为“单证编号”。

(5) 修改CertType字段的中文名称,由“单据类型”调整为“单证代码”。

4、版本号调整为4.9.5

5、本次报关单报文规范计划于4月13日晚20:00起实施。

请各单位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山东电子口岸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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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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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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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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