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出入境特殊物品知多少

出入境特殊物品知多少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024-04-26
2




海关总署第243号令《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明确了特殊物品包括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

微生物

包括病毒、细菌、真菌、放线菌、立克次氏体、螺旋体、衣原体、支原体等医学微生物菌(毒)种及样本以及寄生虫、环保微生物菌剂。

生物制品

包括用于人类医学、生命科学相关领域的疫苗、抗毒素、诊断用试剂、细胞因子、酶及其制剂以及毒素、抗原、抗体、抗原-抗体复合物、变态反应原、核酸、免疫调节剂、微生态制剂等生物活性制剂。

人体组织

包括人体细胞、细胞系、胚胎、器官、组织、骨髓、分泌物、排泄物等。


血液及其制品

包括人类全血、血浆成分、特殊血液成分,以及各种人类血浆蛋白制品。


01


出入境特殊物品通关要求


特殊物品在出入境前,需要向直属海关提交卫生检疫行政审批,直属海关对申请材料及时进行书面审查,并根据情况采取专家资料审查、现场评估、实验室检测等方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海关签发《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审批单》。

注意:对携带自用且仅限于预防或者治疗疾病用的血液制品或者生物制品出入境的,不需办理卫生检疫审批手续,出入境时应当向海关出示医院的有关证明;允许携带量以处方或者说明书确定的一个疗程为限。

02

特殊物品的风险等级分类


海关根据特殊物品致病性、致病途径、使用方式和用途以及可控性等风险因素,将特殊物品划分为A、B、C、D四个级别。A级风险最高,D级风险最低。

其中A级特殊物品审批单有效使用次数为一次,不能分批核销,有效期为3个月;B、C、D级特殊物品审批单可以分批核销,其中B级特殊物品审批单有效期为6个月,C、D级特殊物品审批单有效期为1年。

03


特殊物品的检疫查验


入境特殊物品到达口岸后,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凭《特殊物品审批单》及其他材料向入境口岸海关申报。出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出境前凭《特殊物品审批单》及其他材料向其所在地海关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海关不予入境或者出境。

04


需注意事项

1

邮寄、携带的出入境特殊物品


邮寄、携带的出入境特殊物品,未取得《特殊物品审批单》的,海关应当予以截留并出具截留凭证,截留期限不超过7天。邮递人或者携带人在截留期限内取得《特殊物品审批单》后,海关按照规定进行查验,经检疫查验合格的予以放行。

2

需实验室检测的入境特殊物品


对需实验室检测的入境特殊物品,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口岸海关的要求将特殊物品存放在符合条件的储存场所,经检疫合格后方可移运或者使用。


3

后续监管


入境特殊物品如属于高风险特殊物品,海关实施后续监管,需实施后续监管的入境特殊物品(见《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上的批注),其使用单位应当在特殊物品入境后30日内,向目的地海关申报,由目的地海关实施后续监管。


海关提醒


邮寄、携带进出境特殊物品,一定提前了解好相关法律法规。违规邮寄、携带出入境的,海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来源:青岛海关12360热线



END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内容 4170
粉丝 0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总阅读9.1k
粉丝0
内容4.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