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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申报系统新增横琴简化申报

货物申报系统新增横琴简化申报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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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该功能于2024年3月1日正式启用。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8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进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对货物申报系统进行了调整,新增横琴简化备案清单申报功能,详情如下。

    一、横琴简化版备案清单填报栏目说明

1.“极简”模式需填报栏目如下:

境内收发货人、进境日期(出境日期自动生成)、备案号、境外收发货人、航次号、提运单号、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监管方式、征免性质、贸易国(地区)、启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包装种类、件数、毛重(千克)、净重(千克)、成交方式、随附单证及编码、标记唛码及备注、项号、商品编号、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单价、总价、币制、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申报单位等28个栏目。
2.“次简”模式需填报栏目如下: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极简”申报方式需填报栏目的基础上,还需填报许可证号、启运港、经停港/指运港、货物存放地点等4个栏目。


二、进/出境备案清单整合申报

(横琴简化)

在货物申报系统,进入“进/出口整合申报-进/出境备案清单整合申报(横琴简化)”模块,选择申报免保税货物“极简”或“次简”申报模式,可进行横琴简化版报关单填报,如图1。

1 选择申报免保税货物模式

选择“极简(非涉证、非涉检)”,可进行极简模式的横琴简化备案清单申请,如图2

2 横琴极简模式备案清单申请界面

选择“次简(涉证、涉检)”,可进行次简模式的横琴简化备案清单申请,如图3
3 横琴次简模式备案清单申请界面

    三、数据查询   

报关单数据查询中报关单类型新增“横琴简化备案清单”选项,选择后可查询已填报的横琴简化备案清单申请数据,如图4
4 报关数据查询界面

温馨提示:该功能于2024年3月1日正式启用。

以上内容转载自“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订阅号”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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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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