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来啦
自2024年12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以下简称“《关税法》”)就要开始正式施行啦!在“8·8”海关法治宣传日之际,快来跟小编一起了解《关税法》相关知识吧。
2024年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税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我国第13个税收单行法。
重点条款介绍
1、按照现行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境物品的携带人或者收件人,是关税的纳税人,此次增加了跨境电商关税扣缴义务人的纳税范围。
2、部分具体的便利化改革措施,如关税征收管理的货物放行与税额确定相分离模式、按规定选择海关办理申报纳税、符合条件情形下汇总缴纳税款等,在《关税法》中都有提及,将近年来海关相关通关便利化举措上升为法律规定,有利于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健全完善关税征收管理制度。
3、明确了《税则》为法律条文。《关税法》明确了作为附件的《税则》是《关税法》的组成部分,这就意味着《税则》中的税目税率表与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本国子目注释等,均成为法律条文。企业商品归类的准确性、规范性将面临更高的要求。
4、不再区分当事人是否有过错,统一了确认和追征税款的期限一律按照3年计算,实现与《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期限规定一致,有效防控关税征收风险。同时明确对于因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漏征税款的,海关可以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三年内追征税款并加收滞纳金,但对于走私行为,如需追征税款、滞纳金的,不受三年期限限制。
5、新增了海关对欠缴税款情形处罚条款。对纳税人未缴清税款、滞纳金且未向海关提供担保的,海关可以通知移民管理机构对纳税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由海关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且无正当理由的,海关可以采取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包括:直接划拨欠税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查封拍卖财产以抵交税款。海关对欠缴税款的处罚措施更为严厉。
6、统筹发展和安全,在现有的“两反一保”基础上,增加规定了对不履行条约、协定义务的国家和地区可以按照对等原则采取相应措施;为确保相应措施实施效果,对规避有关规定,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而减少应纳税额的行为,国家可以采取调整关税等反规避措施。
制定的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关税法律制度建设持续加强和完善。近年来,关税领域出现了新情况新变化,有必要在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关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明确要求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需要制定法律。
为积极有效应对国内国际形势变化,需要在完善关税制度的同时,强化关税作为国内国际双循环调节器的作用,丰富法律应对措施。
随着通关便利化改革持续深入推进,按照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有关要求,需要及时将关税征收管理有关成熟经验做法上升为法律制度。
制定的意义
关税是以准许进出口的货物和进境物品为征税对象,由海关在进出口环节征收的税种。关税征收事关国家主权和利益,既是财政收入重要来源,也是实施宏观调控和贸易、产业政策的重要手段,在服务大局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关税法》的出台,对于发展对外贸易、扩大制度型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落实税收法定改革任务的一项重要举措。
主要内容
《关税法》共七章72条,主要包括:
关税法
01
坚持党对关税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关税工作管理体制。明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以下简称税委会)关于税目、税率的调整权限以及关税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
关税法
02
明确关税适用范围。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境物品,由海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关税。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境物品的携带人或者收件人,是关税的纳税人;此次,为适应跨境电商发展要求,对相关领域扣缴义务人作出了明确规定。
关税法
03
规范关税税目税率的设置、调整和实施。明确包含关税税目税率表的进出口税则,是本法的组成部分;明确关税税率的种类,包括进口环节的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出口环节的出口税率,涵盖进出口环节的关税配额税率、暂定税率等;规定各类关税税率的适用规则和调整机制。
关税法
04
完善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和特殊情形关税征收等制度。规定关税采取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复合计征方式计算应纳税额,维持现行关税计税价格的确定规则;明确免征、减征关税项目,并授权国务院根据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对外交往、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需要或者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制定关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维持现行相关政策安排,对减免税货物、保税货物以及暂时进出境货物、物品等特殊情形的关税征收作出规定。
关税法
05
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健全完善关税征收管理制度。明确关税征收管理可以实施货物放行与税额确定相分离的模式;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按照规定选择海关办理申报纳税;将实践中允许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汇总缴纳税款的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将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时申请退税的期限由1年延长为3年;明确海关发现多征税款的应当及时退还纳税人等。
关税法
06
统筹发展和安全,充实关税应对措施。在维持现行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关税措施、征收报复性关税措施的同时,增加规定对不履行与我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条款或者关税优惠条款的国家和地区,可以按照对等原则采取相应措施。相关措施将以符合我国在有关国际条约项下义务的方式实施。同时,为确保相关措施的实施效果,明确对规避本法第二章、第三章有关规定,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而减少应纳税额的行为,国家可以采取调整关税等反规避措施。
以上就是《关税法》主要内容。您了解了吗?
来源:云关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