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大数快讯
大数活动
服务超市
文章专题
出海平台
流量密码
出海蓝图
产业赛道
物流仓储
跨境支付
选品策略
实操手册
报告
跨企查
百科
导航
知识体系
工具箱
产业园
更多
找货源
跨境招聘
DeepSeek
首页
>
关于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子系统(3.0版)启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功能的通知
>
关于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子系统(3.0版)启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功能的通知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024-09-04
2
导读:通 知 尊敬的山东“单一窗口”平台用户:运输工具抵离境系统(V7.28)将于8月21日(周三)18:0
通 知
尊敬的山东“单一窗口”平台用户: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05号(关于启用“海关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子系统(3.0版)”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功能有关事宜的公告)》的要求,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子系统3.0将于9月5日启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功能,具体如下:
一、新增食品进口商备案功能。企业可通过“食品类企业备案”申请食品进口商备案。
二、新增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功能。持卡企业用户可通过“为其他主体备案”为境外企业申请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
三、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通过备案后,海关核发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18位统一编码。申请人可通过“综合查询”查看。
四、系统功能启用前,已在海关备案食品进口商、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的,可通过“资质备案-变更申请”,进行备案变更。
特此通知。
山东省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2024年9月4日
☆
☆
☆
☆☆☆
☆
☆
☆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内容
4170
粉丝
0
关注
在线咨询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总阅读
9.1k
粉丝
0
内容
4.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