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关于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子系统(3.0版)启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功能的通知

关于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子系统(3.0版)启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功能的通知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024-09-04
2
导读:通 知 尊敬的山东“单一窗口”平台用户:运输工具抵离境系统(V7.28)将于8月21日(周三)18:0


通     知 


尊敬的山东“单一窗口”平台用户: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05号(关于启用“海关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子系统(3.0版)”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功能有关事宜的公告)》的要求,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子系统3.0将于9月5日启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功能,具体如下:
一、新增食品进口商备案功能。企业可通过“食品类企业备案”申请食品进口商备案。
二、新增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功能。持卡企业用户可通过“为其他主体备案”为境外企业申请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
三、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通过备案后,海关核发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18位统一编码。申请人可通过“综合查询”查看。
四、系统功能启用前,已在海关备案食品进口商、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的,可通过“资质备案-变更申请”,进行备案变更。
特此通知。

 

   山东省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2024年9月4日

☆☆☆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内容 4170
粉丝 0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总阅读9.1k
粉丝0
内容4.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