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企业在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贸易税费支付系统中操作的三方协议签约是否要与每个关区都签约?
A
由于三方协议签约的商业银行在各关区对应的清算行不一样,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办理业务的关区分别签约。
企业在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贸易税费支付系统中操作的三方协议签约能否签约多家银行?
可以。企业可在同一个关区与多家不同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协议。
企业在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贸易税费支付系统中操作三方协议签约时,系统提示:“缺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如何处理?
请企业使用法人卡或管理员账号登录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点击右上角的用户名,进入用户管理界面,点击企业管理员信息,在单位信息中点击“修改单位信息”,录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点击保存按钮,然后退出系统,清除浏览器缓存后再重新登录操作签约即可。
企业在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贸易税费支付系统中能否打印“船舶吨税税单版式文件”?
可以。企业可在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贸易税费支付系统—版式文件打印功能中操作船舶吨税税单版式文件的查询、下载、打印。
企业在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贸易税费支付系统中能否下载、打印通过银行柜台支付方式缴纳税款后的《海关专用缴款书》?
可以。自2024年12月1日起,企业通过银行柜台支付方式缴纳税款后,可通过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贸易税费支付系统—版式文件打印功能中操作下载、打印《海关专用缴款书》,或通过“互联网+海关”总署—我要办—税费业务—关税和进口环节代征税的征收—税费支付系统—版式文件打印功能中操作下载、打印《海关专用缴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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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95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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