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11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76号公布)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对部分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予以废止。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的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海关总署
2025年4月14日
以上内容转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官网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公告原文及附件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根据《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11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76号公布)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对部分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予以废止。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的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海关总署
2025年4月14日
以上内容转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官网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公告原文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