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水果、脱水蔬菜等食品进口攻略
一、检疫准入
根据《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和地区输华食品目录》最新规定,冷冻水果产品、植物性调料粉、脱水蔬菜、谷物制粉(小麦粉、黑麦粉除外)将不再实施检疫准入管理。
二、产品范围
1.冷冻水果:去除或不去除果皮、果核后,符合《国际食品标准》“速冻食品加工和处理操作规范”(CAC/RCP8-1976)要求,已实施过速冻程序,并且在冷链任何一点上、在温度允许范围内保持-18℃或更低的水果。
2.植物调料粉:以一种或几种植物源性香辛料为原料,经破碎或研磨成段状、片状、粉状的制品,不包括未研磨的调味料。
3.脱水蔬菜:以蔬菜(含食用菌)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冷冻、脱水、腌渍蔬菜和蔬菜罐头等。
4.谷物制粉(除小麦粉、黑麦粉外):谷物(大米、豆类等)通过物理加工手段制成粉末状的制品。
三、企业资质
1.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冷冻水果产品、植物性调料粉、脱水蔬菜、谷物制粉的境外生产企业应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通过海关总署注册后方可向中国出口。
已获得在华注册的企业名单可通过网址:“https://ciferquery.singlewindow.cn/”进行查询。
2.进出口商备案
食品进出口商应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向海关提交备案申请清单。食品进口商也可向住所地海关提交纸质《收货人备案申请表》及有关材料申请备案。
食品进出口商备案信息可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特定资质行政相对人名录”栏目查询。
四、申报所需单证
申报所需单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签发的检验检疫证书、提单、装箱单、发票等单证。
相关产品检验检疫公告要求对证书有要求的,应随附相应证书。
贴士:上述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流程
来源:昆明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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