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尊敬的山东“单一窗口”平台用户:
货物进出口系统(V4.6)计划于07月23日(周三)17:00-19:00进行升级,届时将影响系统的正常使用,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对货物进出口系统进行更新,更新内容如下:
1、出口报关单,成交方式为7-EXW时,运费和保费栏目置灰,并增加提示“出口成交方式为EXW的报关单需将境内工厂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填入杂费栏”。
2、出口报关单,价格说明栏目下五个字段置灰,无需企业录入。
特此通知。
山东省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