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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企业应对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标准更新指南

进出口企业应对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标准更新指南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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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迎来重大变革,危险货物领域两项关键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25)和《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2025)已在全国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正式发布。这两项标准将全面替代2012年版本,自2025年10月1日起强制实施。《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与《危险货物品名表》是我国危险货物运输及其相关活动中极为重要的基础性强制性国家标准,二者不仅是判定危险货物类别、获取其运输基本信息的关键依据,更是确保危险货物安全管理与运输合规性的核心规范。


新国标的重要性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与《危险货物品名表》是安全管理的基础,直接影响运输、储存的合规性。此次更新旨在:

(一)对接国际规则:

对标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23修订版)》和《试验和标准手册(第8修订版)》,提升我国跨境运输的合规性,降低企业国际物流成本。

(二)强化全链条管理:

覆盖分类、运输、储存等环节,新增锂电池、粘性液体等细分规则,填补管理漏洞。

(三)推动标准体系现代化:

作为国内危险货物标准体系的“主干”,新国标将衍生更多配套细则,助力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升级。


GB 6944-2025的五大关键变化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的修订旨在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23修订版)及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第8修订版)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提升我国危险货物分类判定体系的国际协调性。

该标准适用于我国境内除水路散装运输以外的危险货物运输及涉及的相关活动。

(一)锂电池分类更严格:

明确UN3090、3091、3480、3481四类锂电池的危险性判定要求,强调锂电池的生产制造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高质量的管理方案,以及锂电池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应提供符合联合国《试验与标准手册》规定的UN38.3试验简介。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2018,2024年第一号修改单)中关于锂电池的要求保持一致,突显了从源头加强锂电池安全管理的监管导向。

(二)新增闪点与粘度判定表:

针对粘性第3类易燃液体(如闪点低于23℃的粘性液体),新增包装类别III的判定表格,此计算方法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2018)中的相关规定基本吻合,为实际操作提供了更明确的判定工具。

(三)细化气体与腐蚀性物质分类:

增加了第2类气体中吸附气体及定义;更改了第8类腐蚀性物质定义和第8类危险货物包装类别划分原则的表述方式,删减冗余分类。

(四)扩展危险货物类别:

新增钠离子电池、硝酸铵基化肥等第9类杂项条目,覆盖新兴产品风险。

(五)分类原则更科学:

对混合物质、未列明危险性的样品运输提出细化要求,例如含有未另作规定危险货物的物品需按UN3537~UN3548条目分类。


GB 12268-2025的三大升级

《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修订旨在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23修订版)全面对接,提升我国危险货物品名管理的国际兼容性。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境内除水路散装运输以外的危险货物运输及涉及的相关活动。

(一)危险货物品名条目更新:

新增包括UN0510至UN0513、UN3496至UN3560等,删除联合国规章范本已删除条目(如UN1169)。通过条目的增删,新版《危险货物品名表》进一步扩充并更新了我国危险货物的名录信息,使其与联合国规章范本中的危险货物列表保持同步,为行业提供了更全面、更准确的危险货物基础数据。

(二)引入小包装豁免规则:

引入了危险货物有限数量(Limited Quantities,LQ)和例外数量(Excepted Quantities,EQ)的规定,明确适用于这两种豁免体系下危险货物内包装和包装件的最大容量限制,为企业提供灵活运输方案。

(三)多运输方式协同:

要求水路、空运、公路等不同运输方式需符合行业法规,避免标准冲突。


对进出口企业的建议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25)和《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2025)作为我国危险货物运输、储存、经营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基础性、源头性法规依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们不仅构成了我国危险货物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石,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以及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也具有积极意义。

提醒所有涉及危险货物相关活动的进出口企业:主动适应新标准是企业持续安全、合法运营的关键所在。应高度重视并持续关注这两项新强制性标准的详细内容和技术要求,对现有产品进行比照分析,深入理解标准变化带来的影响。对于受标准更新影响的产品和操作流程,应立即启动评估和调整工作,确保在2025年10月1日标准正式实施前完成必要的合规体系更新,从而有效规避潜在的法律和运营风险。


参考,如有调整以最要求为
来源:深圳海关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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