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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系统报文规范调整的通知

关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系统报文规范调整的通知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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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系统报文规范调整的通知


通     知

尊敬的山东“单一窗口”平台用户

根据海关总署相关工作要求,“单一窗口”拟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报文规范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内容如下:       

一、免税商品备案申报报文规范调整:增加“法定计量数量”、“监管单位”、“监管单位数量”、“备案修改原因”字段。

二、退货单信息申报报文规范调整:增加“申报类型”、“监管单位”、“监管单位数量”字段。 

三、销售单信息申报报文规范调整:增加“申报类型”、“法定计量数量”、“币制”、“税单号”、“口岸类型”、“来自港澳”、“监管单位”、“监管单位数量”字段。  

四、销售出库准单信息申报报文规范调整:增加“运输工具编号”、“中文船名”、“英文船名”字段。   

五、企业报送核销数据申报报文规范调整:   

 1、增加“商品属性”、“其它入库数量”、“其他出库数量”、“数据上报方式”、“分片报文数量”、“分片报文序号”、“核销数据表体压缩信息”字段。  

 2、修改“核销数据表体”字段为非必填。    

 3、删除“商品分类(行邮)”、“商品分类(离岛)”、“行邮税号”、“商品中文名称”、“规格型号”、“销售计量单位”、“库存数量”、“库内过期数量”、“销售店面上期结余数量”、“销售店面无偿提供数量”、“销售店面本期结余数量”字段。    

六、新增免税品销售汇总单报文、入库准单(国内商品使用)报文、国内商品退运/损毁/灭失准单报文。   

七、免税品字典表调整:    

 1、增加口岸类型、来自港澳、币制字典表。     

 2、调整证件类型、商品属性字典表。    

导入接口说明请参见: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门户网站-开放平台-报文接口-物品通关-免税商店及免税品-《免税商店及免税品报文接口说明》。       

具体启用时间另行通知,请开展相关业务的企业提前做好准备。  

特此通知。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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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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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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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自上线以来,坚持公益属性,持续拓展功能,形成了“国家标准版+地方特色版”两级模式,业务涵盖资质、税费、物流等跨境贸易全流程,惠及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各类企业,满足了国际贸易“一站式”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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